
《老饕天地三则》之三
津津有味话牛排 (上)
文/龚如仲 (Ralph)
朗诵/花仙子
我是个无肉不欢者,特别钟意氨基酸的鲜美,蛋白质的滋养。可小时候家境贫寒,吃肉成了一件很奢侈的事情,不是逢年过节,是很难有机会对猪肉大快朵颐的。中国人,尤其是我那出生地的上海人,平时最喜欢的是猪肉,对牛肉有点高攀不起,其价钱高于猪肉;而对羊肉却是不敢恭维,因为嫌它有“羊骚味”,何况牛羊肉都是回民们喜欢的清真食材。
在中国的五、六十年代,甚至七十年代,中国人的生活水平不高,痛快地吃肉依然是可望而不可及的,只能偶尔或少许领略一下猪肉的妙处。但有意思的是,上海人和北京人在如何吃肉上却有着完全不同的风格。按理说,北京人属于北方人,豪气干云,做事不会小家子气。而南方的上海人是有名的“门槛精”,当然在花钱上“精打细算”。可是北京人和上海人在买肉问题上的表现可能会让您“大跌眼镜”!如果在上海,家庭主妇们平日里不轻易买肉,但如果买的话,肯定是起码买上一斤,回家后将肉红烧起来,让一家人打打牙祭。可是当我在北京读书、毕业、娶妻、成家,并在那里开始了职业生涯后,我发现北京人吃肉讲究的是“细水长流”。无论是左邻右舍,还是亲友同僚,他们每次买肉时总是对卖肉的营业员说道:“来上两毛钱的”或是“来上三毛钱的”。这不是因为小气,您要知道:那时候的大学毕业生参加工作后的工资,头一年每月才46元,到了第二年才升到每月56元。有趣的是,北京卖肉营业员的刀工极为了得,他们一刀下去,正好是买肉者所要的分量,其熟练程度令人叹为观止。北京人把肉买回去后,由主妇们细细地切成肉丝、肉片或剁成肉馅,用来炒菜,因为有点肉味儿菜就好吃多了。有的人家则会用买来的这一点点肉配上多多的大白菜包饺子。
随着时间的推移,改革开放的大潮把中国人推向了富裕的彼岸,人们有钱了,吃肉早就不成问题,反而肉吃多了成了人们所担忧的健康问题。就我而言,不但痛痛快快地吃猪肉,而且还对牛肉产生了极大的兴趣。
头一回感到“牛肉是个好东西”还是我在国际广播电台工作时受老领导魏琳女士的影响。她告诉我说,她一生最爱的美食有两样:一是水煮花生米,二是土豆烧牛肉。但我真正和牛肉、尤其是牛排结下不解之缘还是到了美国之后。
在外贸部辖下的中国轻工业品进出口总公司工作了几年之后,公司派我到美国担当这家国企海外公司的老总。为了调研市场,我在位于纽约帝国大厦的公司办公室上任后不久,就和一位当时正好到访的江西轻工业品进出口分公司的科长一起飞往美国德克萨斯州(简称“德州”)名城休斯顿拜访客户。
众所周知,美国德州是牛仔的家乡,养牛业极为发达,牛排更是当地人非常喜爱的高档美食。记得抵达休斯顿的当天下午,我们的一家大客户就提出晚上请我们二人在当地一家顶级的牛排店吃饭。那可是我头一回品尝地道的美国牛排,所以赴宴之前,心中自然是几分期待,几分好奇,几分欢喜。请我们吃饭的这位美国大老板是个年过五十的白人。其人身材高大,体格健壮,面色红润,声音洪亮,颇有牛仔风采。宾主握手问好、彼此落座之后,主人客气地请我点菜。我看了下菜谱,随即点了个“费力没娘”。“费力没娘”这个译法是我“自创”的,英文Fillet Mignon的玩笑式翻译。其实,Fillet Mignon就是较高档的菲力牛排,也就是牛里脊肉。主人见我挺“懂行”,当时就对我点头赞许。说句心里话,其实我是“临阵磨枪”、赴宴前我恶补了一下美国牛排的种类,知道这种牛排挺上档次。
酒过三巡、菜尝五味之后,宾主间摆脱了陌生感,大家谈笑风生,颇为开怀。或许这位美国老板发现我牛排点是五分熟认为我是个吃牛排的“行家”,于是他一时高兴,竟然对我说道:“德州人敢于吃全生的牛肉,您敢不敢试一下”?我这个人从小就不怕生冷,骨子里有股子敢于“茹毛饮血”的傻劲,更何况我当时正值盛年,我于是毫不犹豫地接受了他的挑战。接下来,他和我各自干掉了一块八盎司的生牛排。
吃完之后,我突然想到:“这位美国老兄给我出难题,让我没来由地吞下了一大块生肉,我也得想个办法‘整治’他一下”。于是我就“客气”对他说道:“你我生牛肉吃过了,味道好极了。可是我想请您和我一起尝试一种新的美食,即啤酒泡饭,您看如何”?听我这么一说,他非常惊讶:“哪有用啤酒泡着米饭吃的”?我对他胡编道:“我们中国人常常喜欢用这种方式吃米饭,您敢不敢试一下”?这位老兄听我这么一神吹,顿时也来了兴致,随即叫饭店跑堂给我们一人来了一碗米饭。半罐儿“百威”(Bud Weiser,美国销量第一的啤酒)往饭碗里一倒,我三下五除二、连酒带饭地吃了个底朝天。说句心里话,啤酒泡饭一点也不好吃,比起我从小吃惯的早饭美食“开水泡饭”差得太远了。可是那位美国老兄真的遭罪了,因为他刚刚扒拉了一口,就立马变得龇牙咧嘴,因为他实在享受不了这种“美妙滋味”。比赛的结果不言而喻:他向我“缴械投降”,然后宾主间哈哈大笑。
(待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