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百哥”纵火案背后的思考
特约作者:饶晓辉(江南)
宜宾屏山经开区某棉织厂发生一起火灾。这场持续37个小时的大火,造成经济损失几千万,所幸的是火灾事故中没有人员伤亡。但让人悲催的是,这场灾难的导火索,竟然只是因为文800元的工资纠纷而引发的。
一个社会底层的打工人,为了这800块钱工资,在多次讨薪无果的情况下,最终选择用最极端的方式“讨债”。这位“良心”老板省下了800块,却因此赔上了整个厂房甚至人生。网友称其为“八百哥”,造就了史上最贵的一场火灾。当然,调侃归调侃,这起事件是发人深思的,无疑给人们敲响了警钟。
据称,肇事的这位文姓打工者,患有间歇性精神疾病,家里也为此花了很多钱医治。前时在该厂上班,因为不胜体力且与主管发生过囗角,在没工作多久后被工厂辞退。期间,文某曾数次向厂里讨要其所得的工资800元,(据说还出示过多张治病费用单据)但均遭无视拒绝。事发当天也是在向财务讨薪未果后,便进入工作车间纵火。当今社会,800块钱虽然说不上多,但对于类似文某这样的家庭而言,其重要性却是不言而喻。如果真像媒体披露的该厂老板以“工作没满一月”为由,而拒付工资,那就只能说是法盲遇到法盲了。要知道,哪怕人家给你干一天的活,无论是辞职还是被辞退,都应该发给所得工资。更何况文某这种“特殊人群”,工厂更应该是积极主动地给予支付。当然,文某的做法实属不妥,他完全可以利用法律的武器为自己维权,而不是意气用事害人害己。
可换个角度来看,拖欠甚欠克扣打工人工资不发,最后把“老实人”被逼急了,不惜鱼死网破,让这位身价几千万的老板毕生的财富化为灰烬,这也是“黑心老板”的咎由自取。在纵火者上门讨要工资情绪失控之时,没有及时意识到对方可能会铤而走险,做出极端行为,这是他的失误。如果此时能态度转变,将所拖欠工资付给男子,也就不会引发如此严重的后果。800块钱对比几千万元,孰轻孰重?恐怕连傻子都能看得出。犯罪嫌疑人文某用自己的后半生,给了老板一个无比惨痛的教训;一生打拼的事业惨遭毁于一旦,只因老板不谙世故的固执。文某也实在太过意气用事,性格要强,明明可以通过法律通径合法维权,非要采取最极端的违法行为,毁掉了一个厂房让多人失业不说,自己也赔上了下半辈子的人生。犯罪嫌疑人文某的行为,不仅是一次个人的极端报复,更是对当下整个制造业环境下劳资关系紧张的缩影。文某的愚蠢行为,虽然违法,但也从一个侧面反映出当前劳动争议调解机制的深层困境。不是么?部分小额欠薪案件的调解,不被重视甚至忽视,这使得劳动者在维权过程中面临诸多困难和煎熬。
说到底,这把大火烧毁掉了不仅仅是座工厂,更烧出了我们个社会的一些问题。文某的故意放火行为,不仅给他人带来经济损失和生命安全威胁,在将自己推向犯罪深渊的同时,也警醒我们,劳动者的权益不容忽视。欠薪问题,看似小事,实则关乎民生以及社会的和谐稳定。如果工人连最基本的工资都无法保障,又如何指望他们对企业有归属感和忠诚度? 做为生存在这个社会的每个人,当遇到棘手问题或困扰麻烦的时候,不要被负面情绪左右,应学会用合理合法的方式解决,更不应该以身试法,否则必将受到法律严惩。反过来说,做为企业的经营者们,也应该切实重视员工的合法权益保护,才能有效地避免类似的悲剧发生。
但愿,这个社会少一些戾气,多一些温暖。如是,方能祥和安稳,福满人间。
作者简介:饶晓辉,笔名:筱野,网名:竹林听雨,江西抚州东乡区人。1981年10月至1985年10月在福建厦门某部服役。1982年开始文学写作,先后在《解放军报》、福州军区《前线报》以及厦门、泉州等新闻媒介发表稿件。1992年南下广东汕头,就职于一家工艺进出口公司,任公司中层管理。期间,在《羊城晚报》、《汕头日报》、《特区晚报》等发表各类稿件千余篇,并被南方报业集、《汕头特区晚报》聘为特约记者。都市头条采菊东篱文学社执行副社长、特约作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