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4年麦收季节,泗洪曹庙一家姓骆的农户,在自家屋后建造茅厕,挖到一个陶罐,内存两件生黑锈的金属:一件如饼状,一件如船形,主家视为铁器。
后来一位货郎挑筐摇鼓从他家门前经过,姓骆的主家愿按废铁卖给货郎。货郎望望这两件“废物”,又用手掂量掂量,说道:“这死不屌重的东西我才不要呢”。主家说:“你给两包香烟就拿去吧”!货郎还是不肯捎去,摇着小鼓走了。
主家把东西撂在门口屋檐下,不以为然,每天下地干活总是把锄、镰、铇等农具都垫在铁饼上敲打,加固铆钉,久而久之表面的黑锈被磨掉,显露出白色的质地来。老骆感觉奇怪,又不知道是什么金属。于是就拿着“铁饼”到县人民银行鉴定,谁知测验结果是含银量极高的银饼,当时就被银行收购了。老骆拿着一笔不菲的售金回到家,又赶紧在门前的草堆边,找到另件船形的金属,好好的锁在箱子里,上面还压着几块铜板。
骆家挖到宝贝的消息不胫而走,有人直接到泗洪图书馆报告(当时文物保护工作属县图书馆管理)。我接举报后就到县政府办公室开介绍信,立马来到曹庄公社依法进行追缴。
当时正值第二次全国文物普查,地方政府非常重视,由公社宣传委员和文化站长陪同来到祝圩村。经再三要求,老骆才从箱子里把银器拿出来,但他双手紧紧地拿着器物,只许看,不许摸。
此件器物为长船形,两头宽,中间窄,四周边缘高出,底部平整。长13.8厘米、两头宽9厘米,重1213克(图一)。
我一眼就认出此件为宋元时期的银铤,心里颇为惊喜,但脸上却装着不在乎的样子。
图二 向阳大队元代银铤铭文拓片,器物现藏于南京博物院
我知道在1978年曹庙公社向阳大队也出土过宋元银铤窖藏,3件银铤均为两头宽中间窄的亚腰形。其中一件正面铸文三行,铭文为:“铸银官·提领·大使·副使·库子杨良珪、平准·至元十四年·银五十两、提举司·银匠彭兴祖·刘庆、秤子韩益”。背面阴文:“元宝”两个大字(图二)。
长15厘米、中宽6.7厘米。每件重量在1974克左右(图三)。
此3件银铤现收藏于南京博物院和淮安市博物馆,均属于国家三级以上文物。
看完器物后,我就对老骆说,这件东西属于古物,应该交给国家收藏。老骆夫妻俩人坚决不同意,他说:“我也不是偷来的,是从自家屋后挖到的”!我说“《文物法》明确规定地下出土文物属国家所有”!我与公社干部做了半天的思想工作,老骆一家人还是执意不交。加之村上有人私下多嘴,说这件宝物是“白金”,价值连城,换一套瓦房都没问题,加重了老骆的思想斗争。我意识到如果不快刀斩乱麻,时间拖长会节外生枝。于是我又连夜去找老骆交谈,我说:“你上次把银饼卖了,我都不追究你了,因为你不知不怪罪。今天我是代表县政府来向你征集出土文物的,我不想在快收麦大忙季节,把你传讯到县公安局,到时候问题的性质就变了”!我又接着说:“1978年你们公社向阳大队也出了3件这样的东西,人家主动上交国家,受到了表扬与嘉奖。你上交的文物,将来放在博物馆展览,还会写上你的名字”。我看老骆有点犹豫了,又加重语气地说:“县里领导人很重视,如果你拒不交我马上回县里汇报,一切后果由你自负”!老骆抽着旱烟沉默了半天,开口说:“这东西,我交给国家,也不要你们的表扬奖励,我只有一个儿子在贵州基层工作,能不能把他调来泗洪工作”?我听了以后便回答说:“你的要求我明天就向县里领导汇报,但你不能以此做交换的条件”。
第二天,我立即返回县城,向分管县长汇报了情况,县长当场表示可以!经过近1个月的组织协调,老骆的儿子终于接到公函可以调回泗洪工作了,老骆也高高兴兴的把文物递交到县政府,后移交到县图书馆收藏。
这件元代银铤经省市专家组鉴定为国家三级珍贵文物。
作者简介:
尹增淮 1953年7月生,祖籍河南省南阳市。原淮安市博物馆考古部主任,文博研究馆员,江苏省文博系统高级职称专家库评委成员。曾荣获江苏省文化系统先进工作者、全国博物馆系统先进个人荣誉称号。父亲尹焕章为我国老一辈考古学家,被中国科学院评为20世纪杰出的科学家。他秉承父辈遗志,他致力于文物考古事业,足迹踏遍淮安、宿迁等地。是全国文物普査“三朝元老”。参与泗洪松林庄古猿遗址与沭阳万北新石器遗址、淮安运河村战国墓、淮阴清口枢纽水工遗存等重要项目的调查与发掘,征集数以万计的出土文物,为大运河申遗立下汗马功劳。撰写各类考古报告及学术论著上百篇。是熟知洪泽湖地区考古学文化的文博专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