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案件本身来看,路人正常行走,未与摔倒者发生直接接触,却因未保持 “安全距离” 而承担赔偿责任,这样的判决结果引发公众对法律适用合理性的质疑。
在日常认知中,行人在公共道路正常通行,没实施直接侵权行为,若仅以未主动规避意外情况就判定担责,与大众朴素的公平观念存在较大差距。
《民法典》明确规定 “谁有过错谁担责”,但在本案中,法院对 “过错” 的界定似乎突破了法律原意,生硬地将车辆保持安全距离用于行人保持安全距离,这一过度延伸,使得判决缺乏坚实的法律依据支撑,难以让民众信服。
而青岛法院将该案例列为 “优秀案例” 的过程,更值得关注。据了解,该案例先是被纳入《山东法院年度案例白皮书》,并计划上报最高人民法院作为 “标杆案例” 。法院方认为,这一判决是 “破解行人责任难题” 的尝试,旨在通过对行人注意义务的细化解释,填补法律在类似情形下的适用空白,为今后处理行人责任纠纷提供新的裁判思路。
然而,这种将争议判决作为 “优秀案例” 推广的做法,暴露出优秀案例评判机制的漏洞。优秀案例应具备正确的法律指引价值和广泛的借鉴意义,能够为同类案件提供合法、合理的裁判思路。
但这起案件在法律适用存疑的情况下被推崇,反映出当前部分案例评选可能存在重 “创新” 形式、轻法律实质的倾向。
如果仅以新奇、突破常规作为案例优秀的标准,而忽视法律的严谨性和公平性,不仅无法发挥案例指导作用,还可能误导后续司法裁判,扰乱正常的司法秩序。
从司法实践角度分析,法官的自由裁量权应当在法律框架内合理行使。本案中,法院对行人注意义务的扩大解释,某种程度上模糊了法律边界。
若这种裁判逻辑被推广,行人在公共场合的行为将受到过度限制,人们正常的社会活动自由可能会被压缩,进而引发公众对司法公正性的信任危机。
同时,也可能给一些别有用心之人提供可乘之机,影响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面对这一争议案件,相关部门需要对案件进行重新审视与评估。司法机关应秉持审慎态度,确保案件裁判符合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平正义。
同时,建立更加科学、严谨的优秀案例评选机制至关重要,要从法律适用准确性、社会效果、示范价值等多维度进行考量,避免类似争议案例被不当推广。
此外,加强法律解释和司法公开,让公众更好地理解法律适用逻辑,增强司法公信力,也是亟待解决的问题。
青岛 “走路赔钱案” 的争议,为我们敲响了警钟。在司法实践中,无论是个案裁判还是优秀案例评选,都必须坚守法律底线,平衡好司法创新与法律稳定的关系,唯有如此,才能让司法真正成为维护公平正义的坚实防线,让优秀案例切实发挥正面的指导作用 。
2025年5月9日写于西安南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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