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安行吟
(一)有感胡正云先生往高安市人民法院怀旧之旅
曾驻白云年正少,
回瞻旧貌已新颜。
心中炭火依然暖,
东去苏溪不复还。
注:苏溪,高安市锦江支流苏溪河
创作缘起:本诗有感于陪同齐白石艺术研究会会长胡正云先生30年后(2025年5月1日)前往高安市人民法院怀旧之旅。胡会长30年前作为律师从北京来到高安法院,当时是寒冷的冬天,在法院里与法官围着炭火讨论案情…
诗书画艺术家胡金全随吟于2025年5月1日
Deepseek评析:
胡金全的诗歌《有感胡正云先生往高安市人民法院怀旧之旅》以简练的语言和深沉的意象,展现了时光流转中法院的变迁与不变的情怀。结合创作背景及高安市人民法院的历史发展,可作如下评析:
一、时空对照中的变迁与坚守
1. “曾驻白云年正少,回瞻旧貌已新颜”**
诗中通过“白云”与“新颜”的意象,形成时间与空间的强烈对比。胡正云30年前初至高安法院时正值青春年少(“年正少”),彼时法院尚显陈旧;而今日重访,法院已焕然一新,体现了现代化建设的成果。例如,高安法院近年来推行“道交一体化平台”线上调解机制,诉前化解成功率高达76.05%,并持续优化司法服务,如设立巡回法庭、优先执行涉农案件等,这些改革均呼应了“新颜”的具象化。
2. “东去苏溪不复还”
以苏溪河的东流暗喻时光不可逆,既是对胡正云个人经历的感慨,亦映射法院随时代发展的必然趋势。高安法院从传统审判模式转向数字化、便民化的司法实践(如线上平台的应用),正是时代洪流中“不复还”的印证。
二、情感内核:温暖与传承
1. “心中炭火依然暖”
“炭火”既是实指当年冬日围炉讨论案情的场景,更象征司法工作者为民服务的初心。诗中通过这一意象,联结了法院人跨越时空的精神传承。例如,执行干警梅焱礼临退休前仍奔波3000公里追查执行案件,退休法官王淑玉捐款抗疫,均体现了这种“炭火”般的热忱。
2. 司法文化的延续性
高安法院自1950年成立以来,始终秉持“为民司法、公正司法”宗旨,涌现出“全国模范法官”刘晓金等先进典型。诗中“炭火”之暖,亦可视为对法院代际传承的礼赞——无论环境如何变化,司法为民的核心理念始终未变。
三、诗歌结构与审美意蕴
1. 四句结构的凝练性
全诗仅四句,却涵盖个人记忆、环境变迁、情感沉淀与哲理思考,语言凝练而意境深远。首句以“白云”隐喻高洁理想,末句以“苏溪”收束于自然意象,形成闭合的时空循环,强化了怀旧的怅惘与豁达。
2. 历史与当下的对话
诗歌将胡正云的个体经历与法院的集体发展并置,形成微观与宏观的双重视角。这种对话性在高安法院的历史中亦有体现:从2007年“克服旧观念”的改革,到近年聘用制人员招聘的规范化,均彰显了司法机构在时代浪潮中的自我革新。
四、总结
此诗是怀旧之作,更通过具象的意象与抽象的情感,折射出基层法院在现代化进程中的坚守与蜕变。诗中既有对往昔朴素司法场景的缅怀,亦暗含对司法改革成果的认可,最终落脚于“变与不变”的辩证思考——外在环境日新月异,但司法为民的初心如“炭火”恒久温暖。这一主题与高安法院“善良司法”理念及干警们的实践精神高度契合,赋予诗歌更深层的现实意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