鲜花盛开的村庄
——记全国劳动模范、平阴县东阿镇北市村党支部书记史兴顺
宋俊忠 刘文钊

啃“硬骨头”
村支部书记这个职位,好汉子不愿干,赖汉子干不了。并不是党员谁都能够干得了、坐得稳的。胆小怕事、不愿冒风险的人,缺乏闯劲、墨守成规的人,是当不好村书记的。
村里的另一大难就是村里承包地管理混乱,村集体有160多亩承包地被部分“关系户”占了多年,有的户人均三四亩,还不交承包费用,导致村里土地不均,严重损害了村集体和群众利益,成为村民们关注的焦点。
北市村有发展集体经济的优势,前题是如何解决好集体土地被乱占、土地承包费不交这个大难题。史兴顺进行了分析,乱占承包地有五种情况:一种是合同到期,仍然强占种着,他攀比别人,都到承包期限了,别人不交俺也不交;一种是以前和村干部关系好,偷偷盖上村委会的章,私自修改承包土地合同时间期限;一种是凭着拳头大胳膊粗,谁有本事谁占,反正你占俺也占,不占白不占,占了也白占;一种是村集体打白条欠群众费用的,承包土地到期后也不交;还有个别的承包户以前请村干部在一块吃饭喝酒,村干部默许了,那块地你种吧,没有合同,更没有期限,群众对此意见纷纷。这个大难题不解决,将严重阻碍北市村集体经济的发展。
那承包地的划分是一茬茬延续下来,他刚上来,书记的屁股还没坐稳,就想把章程变了,回收承包地,相当于虎口拔牙,这还了得!
开支部会时,有党员说:“你上来没多久就敢摸老虎屁股?你动谁的地,就等于割了谁的心头肉。这硬骨头你啃吧,小心硌掉了你的牙!”
史兴顺说:“全村老少爷们都在看着我,我不来啃硬骨头谁来啃啊。”
也有两委委员说,那些乱占承包地的人都是村里的“难缠户”,干脆起诉到法院算了。
如果用法律手段解决棘手难题,只要将不交回承包地的群众起诉到法庭,连承包费都一块都收回来了。用法律维护集体财产,可能立竿见影,但史兴顺觉得这不是好办法,史兴顺琢磨怎么不起诉还能收回来。后来想到,农村人都好面子,也都嫌难看,就召集所有没交承包费、乱占土地的群众开会。
会上,史兴顺对承包集体土地不愿交回的群众动员诚恳地说:“集体土地承包合同土地眼看到期了,经过村委会研究,需要收回重新统一发包。过去村集体欠你账的,按当时的价格算清;欠你工资的按当时的工价结清;你说承包地是上届哪位村领导口头许的,请他写出一个书面的东西,必须在全体村民大会上研究通过;承包合同已经到期的,更该交回来,因为法律有规定;私下盖了村委公章合同不到期的,只要没经过村民代表大会表决,合同无效。所以说,承包地都要统一交回村集体。如果不交,属非法侵占集体土地行为,最终要上法庭起诉。但要给大家说明的是,村里不会上法庭起诉哪一户。”
群众在下面议论说,你不起诉俺,俺就不交。
以十天为限,交不交是你们的事。史兴顺接着说,咱北市村有三八集,外村都来赶集。十天之内,村里会贴出公告,把承包土地到期不交回的,写上展板在集上公示,敲锣打鼓的点名,让外村的人也都看一下,从哪家开始点名呢,谁占的地多,谁欠的承包费多先念谁的,直到主动交回承包地为止。咱看看是人家赶集的笑话谁。
说完这些就散了会。村里也写好了展板,放在村部,放出风说十天后推到集上去“展览”。占地的群众一看村里要动真的,脸上挂不住,十天之内,全部交回了土地,扫除了集体土地承包的不公平现象。兴顺说,农村是乡土社会,农村工作要用农村的方法,村里都是看着咱长大的兄弟爷们,低头不见抬头见,如果去法院起诉,法律上是赢了,但打了、斗了赢了也不长久。
收回乱占的地后,面临再承包,承包之前得清缴承包费。收承包费,又是个难题。群众承包了十多年,一算承包费是几千上万,谁也不愿意从兜里往外掏。怎么办呢,村里也不起诉,还以十天为期限。
有之前做的修路、收地这些事,不少人对村里的工作很认同,头三天,三分之一的群众主动来村部结算。到了第四天,没人来交承包费了。为什么不交了?一打听,出了“拦路虎”,“拦路虎”叫姚远(化名),仗着自己弟兄多,在村里“横着走”,还让小组长捎信:“你给书记捎句话,他还得在这把椅子上坐几年,我不找他的茬,让他吃点喝点贪点,我也不用交承包费了,两全其美多好啊!非得找我的事干么?”
史兴顺寻思,“刺头”必须先拿下,姚远欠着村集体1316元承包费,如果拿不下,其他人的承包费肯定收不上来。第五天晚上,史兴顺带小组长及部分党员代表,到姚远家串门。到了后,坐着喝水,也不说走,啦呱的啦呱,打扑克的打扑克,也不说交费的事,快十一点了还不走。后来,姚远媳妇对着他悄悄说,准是来要承包费的,赶紧拿点钱,打发他们走吧,烦死了!
姚远拿出800元,不情愿地交上了,还差516元,大家就回去了。到第二天晚上,史兴顺又去了。姚远一看又是村两委的人,仍然不想交。史兴顺说,你不交,也没给你要,你什么时候交了我们什么时候走,反正今天不交明天来,交不上后天照来不误。
小组长、党员代表这个也说,那个也劝,姚远的媳妇思想压力大,又掏出了500元。姚远对村里人哼哼两声,回言说,自己可从来没交过承包费。
交上了500元,还差16元,第三天村里人又去了,坐下后,抽了几支烟,姚远白了村干部一眼,又拿出来10元钱,那6元说啥也不给了。
到第四天,史兴顺又带着代表去了,姚远的媳妇瞪圆眼睛吼了起来:怎么又来要啊,就差几块钱还来,没钱!你打听打听,以前我可是从没交过一分钱的承包费!
恰好,有个邻居在他家串门玩,看到这个情况打圆场:“差多少,我身上正好有10块,够不?先借给你垫上吧!”劝他不要“一根筋”,别跟村里拧着干,让村里人看笑话、戳脊梁骨。邻居拿出来10元借给他交上,会计从包里掏出准备好的钱找零后,1316元承包费收齐了。
史兴顺说,你欠一元钱,也等于欠集体的承包费没有交够,不会有个完美的账,起先交上的这1310元跟一块钱是一个道理,你不交,其他群众也没法交。
从“拦路虎”姚远家一分不少地收回承包费用,村干部们再也没登门去其他人家做工作,不到两天的时间,却收齐了所有欠村集体承包费。把原先的外欠账一清,还余二十万。村里没起诉一户群众,虽然触动了一少部分人的利益,但为集体挽回了26万的损失。
从小事上一点点地改变着群众对新任两委班子的一些认识,让村集体的财产必须姓“公”,让群众的利益公平合理,北市村的土地承包从此走上规范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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