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朝时期德里张氏列女传(二)
张泽武整理
人常言:人风不古,世道沦亡,忠孝节烈之行,即须眉男子亦难有为。兰质蕙心,若比金石,历百折而不回,濒九死而无悔,或以节显,或以孝著,或毕命于须臾,或守节于殁世,纲常名义之重,毅然以身兼之,生死存亡,利害攸关,不足以动其心,闺闱弱质,凛然大节,有大丈夫之风,名垂千古,光照史册,志列女传。
本文介绍了清朝顺治十年《永宁县志》卷八【人物志】中收录的两篇明朝德里张氏列女的人物传记。一篇是明朝四川巡抚张论侧室石氏的传记,另一篇是张论孙子廪生张璿妻郭氏的传记,叙述了她们在明朝崇祯十三年十二月,李自成农民军攻打永宁县城,城破之际,大义凛然,以身殉节,保全名节的光辉事迹,被永宁县知县杜胤昌、河南巡按宁承勋等地方官逐级申报朝廷,皇帝下旨旌表,为女子楷模,垂范后世。
清顺治十年《永宁县志》【人物志】中的“德里张氏列女传”
(二)郭氏传



清顺治十年《永宁县志》卷八【人物志】郭氏
郭烈妇①者,永宁诸生张璿②妻,而洛阳中丞郭公景昌③女也。郭中丞为御史④时,独立敢言,直声震天下。持身治家,严而有法,洛人称之。烈妇夙娴姆训⑤,婉嬷⑥有志操。年十四归于璿,笑言不妄,举止肃然。孝事姑嫜⑦,夙夜罔失尺寸。即其舅銓部君⑧亦曰:“吾儿有佳妇矣!”缔婚⑨两月,家室攸宜,琴瑟静好。未幾,流氛⑩变起,中外洶洶,渐逼永宁。
烈妇语璿曰:“妾幸得侍君子,不幸值狂贼⑪之变,時势万难自全,请先毕命君前,愿君勉旃自爱,无以妾为深念。”璿挥涕止之曰“天下事未可知,何遽至此?“阴令侍婢劝之,烈妇正色曰:“吾此身两家名节所系,决无死贼手理,诚得先期以殁,庶不辱吾夫家,亦不辱吾父家,因指城下池水,曰:此吾死所!“语讫遂跳池死,按院宁承勋题请旌表。
野史氏⑫曰:“死豈易言哉!当中州被流冦⑬时,此千百年未有之变也。无论屠戮黎庶⑭,虐害士绅⑮,其惨毒不可指数。即所掳获妇女,榜掠淫辱,累累相望于道,至有求死不得者,固不若先死之为快也!然而阴性濡忍,易生观望,引义决绝,是诚难耳!烈妇以闺中弱质,猝当利害之际,乃能烈烈若此,太史公⑯称知死必勇者。烈妇者,殆勇过贲育矣!時巡按御史宁承勋⑰心嘉其事,疏请旌之。要其刚烈之气,日磅礴于金门玄滬⑱间,山川不磨,即幽灵長在,旌不旌固不论也!
注释
①【烈妇】:1.古指重义守节的妇女。 2.特指以死殉节或殉夫的妇女。
②【诸生张璿】:诸生,古代经考试录取而进入中央、府、州、县各级学校,包括太学学习的生员。生员有增生、附生、廪生、例生等,统称诸生。
张璿:清顺治己丑(1649年)科进士,初授翰林院庶吉士,改兵科给事中,历升吏科都给事中,以乞养回籍。丁忧,服阕,补礼科都给事中。转湖广分巡长沙道,裁补广东分巡岭南道,裁补江南分巡庐风道,以病归。
③【中丞郭公景昌】:中丞,明清巡抚的别称。郭景昌,明崇祯时授山西巡抚,故称中丞郭公景昌。
郭景昌,字仙岩,洛阳人,明崇祯戊辰进士,由山西河津知县擢御史,巡按山东,劾首辅悟国疏凡七,上忤旨,被逮,寻,赦归。
清朝征为广东岭南道参政,居官清慎,尤笃爱桑梓,明季,洛中连岁大祲,百姓亡入河北,流离载道,景昌时寓河阳,捐资赈济,全活者万计,殁后,洛人思其德,立碑于瀍水东通衢,祀乡贤。
④【御史】:御史,是中国古代执掌监察官员的一种泛称。[1]先秦时期,天子、诸侯、大夫、邑宰下属皆置“史”,是负责记录的史官。约自秦朝开始,御史专门作为监察性质的官职,负责监察朝廷官吏,一直延续到清朝。明代改御史台为都察院,仍保留监察御史,另设左、右都御史作为都察院长官。
⑤【姆训】:女师的训诫。
⑥【婉嬷】:婉:1.和顺;婉转。如:委婉。 2.顺从,温顺。如:温婉。 3.美好。如:婉丽。 4.简约。嬷:1.旧时称奶妈;2.称呼老年妇女(后一个“嬷”均读轻声)。婉嬷:和善温顺,有母仪风度。
⑦【姑嫜】:丈夫的母亲与父亲。
⑧【舅銓部君】:舅:公公。銓部君:此处指郭烈妇的公公张鼎延。銓部:铨部,主管选拔官吏的部门。唐代文官由吏部铨选,武职由兵部铨选。宋初吏部铨选官员,仅限州县官及幕。文官少卿、监以上中书主之,京朝官由审官院主之;武官刺史、副率以上内职由枢密院主之。至明代,文归吏部,武归兵部。历代吏部职掌甚重,故常以“铨部”指吏部。张鼎延曾任吏部验封司郎中,故称銓部君。
⑨【缔婚】:缔:1.结合;订立。如:缔约。 2.约束;限制。如:取缔。 3.建造;构造。缔婚:此处指成婚、结婚。
⑩【流氛】:寇乱。明代用以指李自成等领导的农民起义。
⑪【狂贼】:猖狂的寇盗;疯狂的贼人。
⑫【野史氏】:野史,是私家编撰的史书,“野史氏”在文中是作者自谓。
⑬【流冦】:流窜不定的土匪。流动不定的叛乱者。此处指李自成农民起义军。
⑭【黎庶】:黎民,百姓。
⑮【士绅】:指绅士。旧时在地方上有财有势或得过一官半职的人,以地主和退职官僚居多。
⑯【太史公】:太史公,指史官。太史公是西汉武帝时期设立的官职名称,是我国古代官方史料的专职记录者。天下计书先上太史公,副上丞相,序事如古春秋。迁死后,宣帝以其官为令,行太史公文书而已。汉宣帝时期把太史公降为太史令,太史令的职权也大大削弱,仅仅行文书而已。最著名的太史公就是《史记》作者司马迁。
⑰【巡按御史宁承勋】:巡按:唐天宝五年(746),派官巡按天下风俗黜陟官吏,巡按之名始此。明永乐元年(1403)后,以一省为一道。派监察御史分赴各道巡视,考察吏治,每年以八月出巡,称巡按御史,又称按台。巡按御史品级虽低(监察御史为正七品官),但号称代天子巡狩,各省及府、州、县行政长官皆其考察对象,大事奏请皇帝裁决,小事即时处理,事权颇重。
巡按是代天子巡狩,所按专职对辖区各级官员的考察、举荐、弹劾,大事奏裁,小事立断。巡按御史到任,必先审录罪囚,审核案卷,纠正冤假错案;巡察官方负责的祭祀场所,检查房屋祭器;巡察孤寡老人的保障工作;巡视仓库,查算钱粮;巡视学校,主持秀才考试,参与武举乡试;考察社会风化,表扬善类,翦除豪蠹,以正风俗,振纲纪。巡按御史一般由监察御史转任。监察御史是正七品的京官,基本上是由进士、庶吉士和干练的的知县担任,在监察御史岗位上工作一段时间后,才能外放巡按,所以巡按御史基本上是以六品官为主。
宁承勋,字康侯,顺天大兴县举人,崇祯十年任巢县知县。”行取广西道御史。顺治元年,任山东道监察御史、宣大巡按御史、河南巡按。清顺治二年,任河南巡抚。
明崇祯十年(1637年),宁承勋任巢县知县,爱民如子,设谷赈饥,民赖以活者甚众,勤政敬业,疏河筑城,功德卓著,深受士民尊敬与爱戴。当他被选为御史巡按广西离任之际,衙吏士民夹道拜送,并自动集资为之建筑生祠,纪念其德并祈祝安福。
宁公祠,始建于明末。祀燕山宁公,即巢县知县宁承勋。宁公祠位于原巢县县城北关,在今巢城城区北部。
《巢县志·祀典志·祠殿》:“宁公祠。在北关内,为燕山宁公立。”
清光绪《庐州府志·祠祀志》记载:“宁公祠,在北门内,为知县宁承勋立。”
祠,作为一种建筑,一般用于祭祀,或祭神灵,或祀祖宗。而为活着的人建祠则为“生祠”,是以纪念其绩,歌颂其德,此不多见,尤其是对于卸任的一般品级的地方官员,为标范其政德官风,则更为罕见。由此可见,宁承勋惠民之丰,功德之著。
明清《巢县志》、《庐州府志》均于职官表、名宦传和坛庙中三述其绩,可见德显于众,非同一般。宁承勋离巢县知县任后,自礼部主事考选御史,先巡按广西。其政风肃清,誉满朝野。
《巢县志卷之八·城池》云:“崇祯十一年重修。知县宁承勋因流寇往来,连破数次,增筑城高数尺。”宁承勋修缮增筑的城墙、疏浚护城河, “备警固圉,卫我嘉师。”《巢县志·舆地·山水》记载:“城河,崇祯间,邑令宁承勋因旧制疏浚之。”
城墙修缮完好、护城河疏浚完毕,流寇杀到了城郊,但见巢县城防工事固若金汤,知难而退。百姓因而免灾荼毒。
志云:“公讳承勋,登天启丁卯贤书,气度温和,存心宽厚,爱士养民,莫不坐其春风中。又修城壕,设立铳炮,募勇敢,远侦探,流寇至柘皋,闻巢有备,别道而去。民思慕不忘,为建祠以祀。”“贼至柘皋镇一二日,探骑过万家山,侦城中有备而还。”
道光《巢县志·名宦传》曰:“宁承勋,顺天大兴举人,崇祯十年任,爱士悯民,筑城浚濠,募勇敢,铸炮以俟贼,贼知城中有备,不敢近。又设谷赈饥,民赖以活者甚众,行取广西御史。去,民建生祠北关。”
《巢县志 卷之十·职官志》:“宁承勋,字康侯,顺天大兴县举人,崇祯十年任。公宽和爱士,恺悌恤民,加城浚壕,募勇力,制铳炮,设谷赈饿,民赖以活者甚众。行取广西道御史,民建生祠北关。”
清顺治元年(1644年)出为山东道御史,遍察州县财政之弊端,即上书奏请重编《赋役全书》,为朝野有识之士赞赏为治国安邦之要政大策。据《清史稿》记载,清初“巡按能举其职者”,宁承勋在“最知名”之列。顺治二年,黄河洪泛,开封城受灾严重,“城垣半在沙淤水浸之中”,他特受朝廷钦差出任河南巡抚,为勘实水情民情,寻求治水救灾之法,不不顾生命危险,“由大河泛舟,直抵城下”,并上书朝廷“请塞黄河决口”,大受河南官民赞颂。后官至大理寺右寺正。
古语云,生于忧患、死于安乐。又云,人无远虑、必有近忧。宁承勋具有前瞻性的工作,护佑了一方百姓的安宁。为官一任布德一方,有功于社稷、造福于人民。老百姓因之思慕不忘,为其建造生祠,理属当然。宁承勋有足够的资格配享祠庙敬神之语:“正直无私,群生荷丕冒之德;聪明不忒,四境享清宁之休。”
⑱【金门玄滬】:金门,指金门川,在洛宁县南。这里有金门山、金门涧、金门川,在历史上曾设金门城、金门亭、金门县、金门郡、北陆县。玄滬,指玄滬河,在今洛宁县长水西。金门玄滬,代指永宁县,即今洛宁县。
(三)周曾发《咏郭烈妇》
《咏①郭烈妇》
慈溪 周曾发②
烈烈女中士,中情洵自芳;容颜拟春华,志操凌秋霜。
婉姿事君子,淑慎奉姑嫜③;百年琴瑟好,兩月梦魂香。
一旦妖氛④起,鸾镜忽掩芒;见父知何时,辞夫良足伤。
渊泉一以沉,河汉永相望;贞心照止水,千载扬幽光。
注释:
①【咏】:1.歌唱;吟诵。2.用诗词的形式描述。3.歌颂。
②【周曾发】:清浙江慈溪人。顺治六年进士。官给事中。十年,淫雨成灾,请停造乾清宫,以钱粮赈济军民,诏从其请。
《顺治皇帝实录》卷八十一:
吏部议覆、户科给事中周曾发考满疏言布按监司等官、必待三年升转势必恳缺以待应请新旧一体、随时论俸推升。其府、州、县及佐贰首领降谪等官、仍应以三年为满,方许升迁。从之。
③【姑嫜】:丈夫的母亲与父亲。
④【妖氛】:1.亦作妖雰。 2.不祥的云气。多喻指凶灾、祸乱。 3.妖气。
参考文献:
1.清顺治十年(1653年)《永宁县志》。
2.清康熙三十一年(1692年)《永宁县志》。
3.清乾隆五十五年(1790年)《永宁县志》。
4.民国六年(1917年)《洛宁县志》。
5.清朝《河南通志》《河南府志》。
6. 清顺治十四年(1657年)《张氏家乘》。
7.有关历史文献资料。
8.调查采访资料。

作者简介:张泽武,洛宁县陈吴乡新寨村人,2003年,发起并成功组织成立了洛宁县姓氏文化研究会,担任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一职,2006年参与组织筹备成立洛阳市姓氏文化研究会,任副秘书长。2017年被推举为洛宁县姓氏文化研究会会长。2024年8月再次当选为洛宁县姓氏文化研究会会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