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现实生活中,夫妻双方如果走到必须离婚的地步,一般地讲对财产的处理大多数都能冷静理智的互凉互让处理好。因为绝大多数夫妻到离婚时都有了孩子,离了婚双方也会因为孩子有或多或少不同程度的联系,很难做到一拍两散永不再见。
……在离婚过程中,处理共同房产是离婚当事人双方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中最主要的问题。对这一问题的处理,如果双方能协议解决,那当然是很好。但如果夫妻双方怎么也无法就房屋的价值及归属通过协商达成协议,进入诉讼后,人民法院也能合法合理的分清情形分别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六条明确精准规定:“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中的房屋价值及归属无法达成协议时,人民法院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一)双方均主张房屋所有权并且同意竞价取得的,应当准许;
(二)一方主张房屋所有权的,由评估机构按市场价格对房屋作出评估,取得房屋所有权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三)双方均不主张房屋所有权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拍卖、变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因此,决定离婚的夫妻当事人双方,应当尽可能就双方的夫妻共同财产尤其是房产友好冷静的协议处理。如果怎么也协议不成的,一方提起诉讼,人民法院依法调解或者判决也是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