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创 来龙山人杨世华
弥陀老街横街子,历史悠久。
先辈们讲,弥陀原本无场,只是在泸合古道旁这个水码头,搭建几间茅屋,作为官府差人、贩夫走卒临时歇息的驿站。后来,随着,水陆过往客商剧增,交易活跃,店铺应运而生,这就形成了弥陀场最早的一条街,称为“横街子”。
横街子的西头猪市坝,是我非常熟悉的地方,在弥陀中心小学读书6年,上学、放学必经此处往返家宅与校园。弥陀岩除待宰的肥猪外,不管是仔猪,还是架子猪,凡要买卖,统统在这里进行。
提起猪市坝,熟悉弥陀的人自然记得起那具有地标性质的黄桷树。

弥陀多黄桷树 楊世华摄
当年,偌大一个弥陀场,有三株黄桷树最著名,区公所院内、老派出所院内和猪市坝各有一株。这三株黄桷树植于何年,何人所栽,无人知晓。猪市坝这株最茂盛,树冠遮天盖日,将周围房舍屋顶全荫蔽其下,即使是夏天,河风拂过,令人倍感阴凉,甚至凄冷。
有原因,黄桷树下的旷坝,这里曾经是杀人坝一一专门处决土匪、惯盗等作恶之人的刑场。
猪市坝,当年的刑场
杨世华摄
关于弥陀匪患,地方上传奇故事多。
弥陀人何X清老人(今年79岁)给我说,他爷爷讲:清朝末年,弥陀有一个“棒老二”(劫匪)叫魏虎廷 ,霸占泸合道的道觉寺作据点,纠合匪徒经常肆意抢劫江上船只、路上行人。官府多次抓捕,匪众都躲入这寺庙不出。官府迫于无奈,只好放火,将众匪全部烧死于庙中。道觉寺也从此不复存在。
匪患产生的社会原因
这牵涉到清末以来百多年的历史。
清宣统三年(1911)10月10日,“革命人士”成功发动了划时代的武昌起义。起义军掌握武汉三镇后,湖北军政府成立,黎元洪被推举为都督。各地纷纷响应革命。革命撞响了清王朝覆灭的丧钟。
1911年12月29日,清朝原有的22个行省中,业已独立有17个省。他们派出代表,推选孙中山为中华民国临时大总统。
1912年1月1日,孙中山在南京宣誓就职,中华民国临时政府正式成立。以中华民国为纪元,改行阳历,标志着中国封建专制制度的终结和民主共和制度的开始。
1912年2月12日,溥仪逊位,颁布退位诏书。溥仪是清朝历史上最末一位皇帝,也是中国封建社会自秦始皇创立帝制以来的最后一位皇帝。
长达2000多年的封建帝制,宣告结束,整个社会结构、政治体制、文化观念等等,经历天翻地覆的变化。随着袁世凯的野心膨胀和军阀割据加剧,社会陷入了纷繁和长久的动荡、战乱。
首先是经济崩溃,民生艰难。城市中,大量失业人口涌现。底层百姓生计危殆,卖儿卖女现象极为普遍。农村里,百姓有上顿无下顿,一遇饥荒,讨口要饭者随处可见。饿殍频现是常态。
再是社会治理失序。民初,政治权力多次更迭,频繁的政治变动,使政府对社会的管控能力变弱,各种犯罪活动有了可乘之机。民间的抢劫、盗窃等犯罪案件与日俱增,社会治安形势极端严峻。大量难民出现。
难民涌现,为匪盗滋生提供了土壤。打家劫舍、绑架勒索事件频频发生。一些土匪势力甚至与地方官府勾结,官匪一家。特别是一些偏远山区及水陆交通要道附近,土匪出没无常,过往商旅的生命和财产安全受到严重威胁。
军阀混战,割据,治安恶化。动荡、混战、加之天灾,百姓苦不堪言。
在川南地方文人留下来的的诗文中常见民生疾苦的记录。如,清末民初川南著名诗人、书法家荣县人赵熙(1867—1948)代表作《泸州》:
乱峰围古郡,
盗贼尚纵横。
野哭知谁屋,
饥乌夜夜声。
《叙州杂诗》(宜宾古称叙州):
百盐如血米如珠,
夜半催科吏打门。
莫怪山民轻犯法,
官家先已绝人伦。
川南"聚星书院"山长朱青长(1861—1947。江安人)《哀南乡》:
连村无完庐,
蒿莱没胫骨。
昨闻团防来,
又报掠新谷。
描写了土匪劫掠后村庄荒芜,而团防(地方武装)亦趁火打劫的乱象。
戊戌六君子"之—刘光第(1859—1898)早期诗作《南行感事》:
夔巫西来万山恶,
盗窟如蜂争露锷。
长官缩手民无生,
夜半惊魂听铳作。
"盗窟如蜂"可见匪患之密集。
川南民间歌谣也有匪患记录,《宜宾竹枝词》:
防匪不如防保甲,
保甲敲门匪更凶。
五更逃尽空村后,
留得残灯照病翁。
讽刺保甲制度(基层治安)反成扰民工具。
弥陀本土开明士绅毛焕煊先生有一首《哀泸县》: (含序)
二十五年(1936),入秋不泸,迄翌岁夏四月田土龟裂,草木为枯,隶泸各区,流亡载道。江安、合江、纳溪均列重灾,泸介于中,独以轻灾告旅省同人,惶嚇罔知所措,集资助赈,奔走呼吁,适成都蒋君翼有赴泸查赈之匿而未报者,查而未尽者,补苴之责,属在蒋君,勉为诗歌用备平輏轩之,采于灾情之严重尚不能写其百一,云作《哀泸县》。
我昔官巴中,曾作巴中吟,饥民惨状不忍观,藉诗描写为搜导。去秋全川灾告遍,旱魃为虐民咨怨。泸居要耳带岷沱,可怜焦土成一片。客自崇义来,为道崇义事。崇义有场曰弥陀,事出非常良足异。周家之田泥可食,争将残喘延旦夕。泥尽田空土为崩,一口被压将命毕。本欲求生乃得死,造物不仁胡尔尔,藐焉微命轻鸿毛,等间夷视如敝屣。乡民断粮交相哭,忽闻城中施稀粥。粥厂开,人争来,粥厂空,人相恫,老弱转壑,壮者走西东。西东南北走无路,如此奇灾归天数。翘首闻天天无路,流亡枕藉向谁诉。江合纳民有人怜,发赈免粮独优先。同此不雨同此旱,未毕泸阳别有一块天,和泪耕诗写,敢告查灾民,为陈郑侠流民图,亡羊补牢斯可也。
先生们为我们留存了民国时期天灾民难实录,让我们感同身受,“长太息以掩涕兮,哀民生之多艰”!
民团的历史背景
鉴此,地方政府鼓励百姓持枪,名义上是让民众自卫。枪支的管理也渐失控。军阀混战,不少枪支落入民间。盗匪四起,也采用种种手段搞枪。一些乡绅大户,包括胆大乡民产生了购备枪支维护身家牲命的欲念。其中,尤以乡绅大户更为迫切。于是,一些乡绅中当过兵或念过洋学堂的青年子弟,即以“防匪卫乡”为名,筹集枪支。以团练的名义维持地方治安,保护私家财物性命。
于是,民团,这种特殊环境下产生的,政府承认的由地方自发组建的基层武装组织,得到空前重视、强化、泛滥。
民团(又称团练、乡团、保甲团等)作为中国社会传统的地方武装组织,起源可追溯至古代,但作为系统性基层武备制度,主要成型于明清时期,在清末民初社会动荡中达到鼎盛。
民团早期雏形于宋明时期。王安石推行的保甲制(十户一保、五保一大保)要求民众自备兵器,联防治安,可视为民团前身。明嘉靖年间为抵御倭寇,戚继光在浙江组织"乡勇",地方士绅自发募兵防卫,形成非官方的武装力量。
清中期,清廷为镇压白莲教起义起义,正式推广"团练"制度,允许地方官员(如四川总督勒保)组织乡民武装,经费由士绅筹募。嘉庆颁布《钦定团练章程》,首次明确团练的编制、训练和职责,成为全国性政策。
太平天国至清末,民团发展到鼎盛时期。曾国藩、李鸿章以团练为基础组建湘军、淮军,形成"兵为将有"的地方武装体系,民团与正规军界限模糊化。
清末"保路运动"中,川南民团成为同志军主力,后部分演变为土匪或军阀武装。
民国时期,军阀割据下民团又成为地方豪强的私兵,部分团防既防匪又参与军阀混战。
1930年代国民政府整顿推行"保甲制度",试图将民团纳入国家控制,但效果有限。
民团核心领导通常由地方士绅(举人、地主、退休官员)担任团总。农户:按户抽丁,轮流执勤(称"团丁")。佣兵:雇佣贫民或流民(川南称"团勇"),常沦为半匪半兵。
基层单位以保甲为基础(十户一甲,十甲一保),每保设"团正"。
区域联防以数保联合为"团练局"。
经费来源, 田赋附加税(如"团练捐")、士绅捐输(如自贡盐商资助民团购枪)。
武器装备,初期:刀矛、土枪(鸟铳), 清末民初:通过黑市购步枪(如汉阳造),甚至与土匪交易军火。
武装私有化:川南有的民团与土匪勾结,"团匪不分"。民团与袍哥(哥老会)界限也模糊,有以袍哥首领身份兼任团总,白天剿匪、夜晚劫商。
同时,当时的政府也苦于无法维护社会治安,对地方自发组建的民团,不仅不加阻拦、制止,反而给予备案认可(仅政治上承认,经济上不以补偿)。民团的组成人员,除大部分青壮农民外,其骨干成员都是一些当过兵、受过训、平时游手好闲、不务正业之徒。他们的枪支来源,一是为首者出资购买,或由本村(地)各大户集资购买。二是采取突袭手段,收徼小股匪徒之枪支作为起家之本。三是有的大户通过绑架外村(地)富户,勒索赎金去购买枪支。
民团规模,有的达数百人之众,枪支数百余条,他们以防匪卫乡为名组建,并始终坚持这个宗旨。有“常练”、“户练”之分。 “户练”,他们农忙耕田,农闲组训,白天生产,夜里轮流值更,吃自家饭。有匪情集中防卫,无事则安于生产。“常练”,是常备组织,伙食由村民共担。因防匪卫乡,团练组织基本上得乡民拥护。
应当指出,有的民团以防匪卫乡为名组建,而后逐步走形变质沦为“明团暗匪”,有的接受收编,成为军阀的预备役。
弥陀团练概述
民国初年,泸县行政区划为城厢及忠信、崇义、宜民、安贤、凤仪、里仁、衣锦、会文、麟现、伏龙十个乡。忠、崇、宜地处长、沱江之南,简称南三乡;其余江北七个乡简称北七乡。十大乡之崇义,包含了弥陀岩。
弥陀岩,原名宋家嘴,建于明崇祯年间(《泸县志》1992年版)。长江水码头,曾为长江黄金水道的36个重要码头之一,历来船只云集。民国年间,为征收上下水船税,民国政府于弥陀设立“水上警察局”;为协助船只过险滩,国民政府又特制施救船(时称“红船”),配备专职船工、水手,常年泊弥陀待援过往船只。
弥陀商贸发达,市场繁荣,人来人往,热闹非凡。无疑,三教九流,土匪棒客也热衷于斯,因土壤适宜其“生长”。
但是,令人难于理解的是,小小一个弥陀场,行政隶属关系异常奇特。
弥陀对岸,是合江县属地;弥陀场上及码头附近狭窄地带,为泸县管辖。出弥陀场,往东往西行不足一华里地,为泸县地盘。比如出弥陀场往东,不足500米的磨子岭,即今金华村一线,是合江县辖,过金华村则为泸县所管。同样,出弥陀码头往西不足一华里地带是泸县所管,獅子岩炮台石所对的地界开始,包括今来龙山村、泸弥村、群利村方碑以下、黄舣永兴、石绵、蟠龙、跃进、三台(黄舣界牌以下)都属合江县管辖。如此纵横交错,穿插交叉的区划管理,恐怕连神仙也会晕头转向,难辨东家的。然而,这确是民国时期弥陀一带的区划现实。
不消说,如此犬牙交错的区划管理,既增加治理的难度和成本,又平添一些恶性案件发生。这种两边(地)都可管,两边(地)都不管的地带,当然是绿林好汉、江湖盗贼聚散的理想之地。
合江与弥陀,接壤贵州边境,匪风甚炽。在社会动荡时期,弥陀乡里,土匪洗劫,店铺被抢,一有风吹草动,关门闭户是常态。烧杀抢掠、奸杀妇女等恶性事件不断。为避匪祸,人们离乡背井,四处躲藏,人心惶惶。
关于民国时期川南一带的匪患,泸州文化名人、著名士绅高覲光先生在《泸县凤仪镇追悼阵亡队长罗绍琼暨各练丁挽词序》中有所提及:“吾泸自民国元年,以同志会反正,成立军政府。一时流民,咸假藉名号,树赤帜独立。脅绅富,出资财,声言复汉。”“实则匪也,泸受其害几遍”。意思是说,咱泸县自民国元年以来,以“同志会”名义为正统而成立了军政府。一时间,流窜各地的流民,都打着这种旗号闹独立,威胁豪绅巨富,要他们出钱出物,还公开声明是恢复“汉制”(所谓正统)。实际上,他们就是一帮匪徒,整个泸县都深受其害。
“凤仪外界津永合,内界里仁,逾江南界崇义,皆患匪。良民皆避匪,不敢一返宅里。”“津匪蒋海亭,里匪张三兴,日肆扰邻凤仪边境,然未敢或阑入,并屡出其练,蹙匪于弥陀、石马、白沙、朱沱之间”……民国时的凤仪乡,包括今天的立石、涂场、太平、伏龙(今太伏)、白云、新路、五里、五通、万定;崇义乡,包括今天的永兴、玉川(今兰田)、太安、弥陀岩、黄舣、分水岭、沙坎、中兴、刘石(流石)。所以说凤仪外与津(江津)、永(川)、合(江)接壤,内与里仁乡相联,跨过长江又与崇义乡交界。这些地方皆匪患严重。因此,老百姓都躲避、逃走了,也不敢独自回自己的家。特别是江津籍匪首蒋海亭、里仁籍匪首张三兴等,更是凶残狠毒,时时侵扰百姓……
值此危急时刻,合江县令派当地人高秋实(高秋石)治弥陀。
高秋实何许人也?
我们先从一首诗说起:
岁月如驰又值秋,
春风曾共锦江游。
遥知保障安桑梓,
绝胜危城作县侯。
这是高觐光先生的世交苏潜孚先生的《苏山诗草》三十首怀人诗中的一首《怀高秋实》。
作者盛赞高秋实,说他执团练以来,保一方平安,有功德于乡里,在乡里执练比在州城为官自在,作用更大,“绝胜危城作县侯”。
高秋实(名世,以字行,清增生),合江高陵乡人。“民国元年一月,合江县议事会、参事会成立。当选为县议事会议员”。(见《泸州文史资料选辑(第五辑)《清末及民国时期合江的选举与议会》)
当地团练老前辈,曾获清廷五品蓝翎顶戴的高春山(高国臣)是高秋实的伯父。
高国臣民国《合江县志》有传:“高国臣,字春山,同光间总上汇支团务垂四十年,奉公守法,勤慎廉明,为乡里敬仰。其处理积仓、教匪两事,尤啧啧人口。县中自创积仓以来,当事辄藉以生财,甚或侵没。廉洁者,亦祗谨守箢钥,保存原额而已。国臣于区内积仓,每年夏贷秋收,不过两石利,视市谷价值议定。佃借主保本息均无亏欠。颗粒均归公仓。不数年增谷逾倍。先是永川余栋臣与民不和,纠众捉教士,有所要挟。泸州刘昏亡也乘势聚众数百,窜扰泸纳江安,至安南桥,被击溃,窜上汇支。国臣率子孙及练丁数十人围昏亡,获之送诸县。余令散去。以功奖五品蓝翎。卒年八十五。”
高觐光先生的《茈湖餘碧録》,对高春山、高秋实二人的事迹,有记载。其中,《秋實猶子五十晋一赠言》云:“(秋实)奉合江县令,练东三区(指弥陀一带一一笔者注)民团”。他去之前,东三区一带,“匪如蚁踞穴,时欲伺间,来肆劫掠,或藉招安军名义,遣人假道,皆慑其威有备……”。自高秋实接手弥陀团练,“至今十年”来,“里人无秋毫损失,老弱亲族,完好如故常”。“江南北迁徙,来避者无所容,至僦庙舍以居……”。由于高秋实治理有方,弥陀一带的匪患被平息,使得其他地方的百姓都逃到弥陀避难,因房舍紧张而不得不安排庙宇接待。
关于余蛮子,民间传说甚多,他的形象也被赋于传奇色彩。他有既凶残,又讲义气的两面性,被民间传得出神入化。他是清末民初川东地区一个最具典型化的土匪头目,他的活动,反映了当时社会混乱和百姓苦难的底层社会现实。刘昏亡是余蛮子手下一个重要头目之一。
高秋实也参加了伯父高国臣组织的擒获刘昏亡的战斗。
民间传高秋实继高国臣之后,负责长江以北的焦滩、临江、白沙、高陵乡直至望龙、九层岩一带,和江南的大桥、黄氏坝、弥陀等地的社会治安和防匪卫乡工作。
高秋实一到弥陀上任,便将“十(石)龙庙”作为他的办公办案场所。他吩咐手下:重要案犯,由他亲自审讯;所有案子,必报他圈定结案;主张乱世用重典,所有土匪、惯盗,以及地痞流氓之辈,统统圈定为死刑,并立即执行。
民间传说高秋实治弥陀的套套(理论)是用“下猛药治重案”。民愤大的人犯,他亲自审讯。他的办法之一是“诱供”,“只要把罪行讲清楚就可放回去”。然而,待其交待完毕,立刻押至猪市坝,交随时待命的刽子手格杀勿论!
他特别讲究震慑效应。凡要杀的人,都在农历三、六、九逢场天进行。他说,赶场天人多,处决人犯,知道的人越多越好,传得快,传得广,对土匪棒老二等恶魔震慑就大。行刑时,先将人犯押解游街,扩大影响,然后便押去猪市坝,迫其跪在一专设的长条石上。少顷,刽子手手握明晃晃的大刀,走到人犯背后,手提刀落,人犯头颅落地……
由于社会原因以及特殊的地理环境,弥陀一度刑案频发。对此“乱世”,必用重典,高秋实说到做到。大凡抓到土匪、偷儿、流氓、恶棍,几乎都被他杀掉,极少有活着离开弥陀的。
据传说,高秋实治弥陀杀掉的土匪、恶霸、地痞、流氓及盗贼之流,难计其数。从他管辖的其他地方抓来的恶棍也押到弥陀行刑。具体数字,按民间说法,没有具体统计,反正杀了不少。影响大的恶魔如余蛮子党首刘昏亡,心狠手辣的杀人狂余牛儿、李五、李六等都死在他手里。
笔者在弥陀田野采访,一提“高秋实”其人,受访者总要伸大姆指,说:“对的,这个人厉害,治弥陀,功劳大大的!”特别是高秋实与伯父高春山一起擒获余蛮子重要头目刘昏亡,成为民国时期川南剿匪的经典案例,为十镇团总津津乐道,从中学习宝贵经验。
受访者告诉笔者,高秋实调走之后,继任者是胡叶青。他仍将猪市坝作为行刑地,且仍用刽子手行刑。胡叶青之后是肖正南任团总,他的行刑地改在断桥那边的河湾头,改用“敲沙罐”(枪击头部处死)。
新中国建立之初,人民解放军接管政权,弥陀的治安由解放军负责,弥陀的行刑地又改在弥陀码头河边上进行。比如,解放初处决十大恶霸,即是押到码头河边敲的“沙罐”。
实质上,在弥陀任过团总的人远不止这几人。据史料记载,还有杨选林、杨百骈、潘雨三、万本宣、曹献之等等,限于篇幅,此不赘述。毛焕煊1924年担任的是泸县团务研究会会长,总管泸县全县十镇团练局。
神臂城摩崖功德碑考证
合江团总高国臣有德政,捕获匪首刘昏亡有功,却被奸吏冒功,反而获罪,后昭雪。高觐光写有《泸州牧凤公黼唐德政颂》一文记述了这一段史实。读者可读详见下图中的文字:
高觐光撰文颂唐公,地方为之刻石记功,希望“后公之来,以视斯石”。
笔者多方采访,没寻访到刻有此文的碑石。
但弥陀码头对岸神臂嘴石壁上,有摩崖石刻“公實生我”。
楊世华摄
这通石刻,四个大字右方落款无法辨识。左方数行小字,多数字迹模糊:
民国八年志口口口大唐口公
口匪患特委资中口口仁孙公
縣事下車親民練团口法口口
㨞戢奸暴不枉不弛好音永德
去以泣口後公之来请视斯石
民间传说,刻石是高秋实先生留下的。意思是高秋实告语乡民,要尊老敬老。他爷爷花甲之年,秋实出生。而今(民国八年?),他有能力孝敬老人,刻石时,他爷爷仍健在。爷爷虽然老去,但他还有能力尽忠尽孝,为老人善终。按乡间百姓的说法,这四个字,“公”是高秋实的爷爷:“实”,是实际满六十;“生我”是生下了我。
这些说法显然牵强,高秋实先生自己刻石留墨宝,有些荒唐,不太可信。根据民间的说法来看,高秋实先生口碑不错,人们感激他、怀念他、颂扬他。民心可鉴。
关于此石刻的翔实史料,未见地方史志有记载。
笔者与本文责编蓝集明先生在田野调查的基础上,查阅了尽可能找到的民国时期弥陀地区士绅留下的诗文,并就摩崖石刻可能关联的时代背景请教了赵永康先生、龙周富先生、苏佐先生。
我们认为:
(一)“公實生我”,化用诗经,属用典。《诗经.小雅蓼莪》:“父兮生我,母兮鞠我”,其意是:“父亲生下了我,母亲养育了我”,恩重如山。这里的“公”,系《泸州牧凤公黼唐德政颂》中的“泸州牧凤公黼唐”。
光绪二十五年春,资州牧唐凤摄事(奉上级暂时代理)泸州,查清合江团总高国臣捕获匪首刘昏亡本有功,却被奸吏陷害反获罪之案。唐公秉公执法,纠正了这一冤案,匪徒余党被法办或逃匿。百姓又得平安。唐公“果毅有大节,德之在泸者。泸人皆知之。”高国臣、高秋实等为唐公勒石纪功德。高觐光先生也为此而写下《泸州牧凤公黼唐德政颂》。《颂》文末特别强调:“后公之来,请视斯石”。
此通石刻左方有“唐口公”(唐凤黼)、“匪患”、“下車”(官员上任)、“親民練团”、“㨞戢奸暴”、“去以泣後公之来口请视口口”等字样。这些用词与高觐光先生的“德政颂”内容高度吻合。
因此,我们推断此“公实生我石”为高觐光题写。
“公實生我”的“公”,是指资州牧唐凤黼,“我”是指高国臣、高秋实以及地方百姓。整句意思是:“唐公,您使我们得以生存下来了”。感恩载德之意溢于言表。
(二)站在地方百姓的角度,“公”也可指主持练团,保一方平安的高春山、高秋实诸乡贤。百姓感其德,颂扬“其德乃长”,是老百姓、地方士绅们共同立的功德碑。
具体的刻凿时间可能与泸州方山报晓峰的“其德乃长”石刻、蓝田牛背石的“救民水火”碑、况场的“除暴安良”碑差不多,都是在民国八年、九年这段时间。
至于谁书、谁凿、主办者究竟是谁、峻工时间,这些都有待地方文史研究部门、文旅部门组织专家学者进一步考证。
待到真相晓天下时,或许这里可以成为泸城新的打卡点。
我们期待。
(特别呜谢:何X清老先生为我们提供本文题材线索,谨致谢忱! )
2025.3.31于龙马潭
注
高觐光出生于清同治年间,光绪二十三年(1897),参加职官考试。因当时正值康有为、梁启超助光绪变法,疏通人才出路,得中举人,任合江县凤仪书院山长,川南经纬学堂、泸州学堂教席。官云南浪穹知县,反正后返泸。朱德驻军泸州时,高觐光参加了朱德发起成立的"东华诗社",成为主要成员。觐光阅历丰富,知识渊博,以道德文章名重川、滇、黔。20世纪20年代,参与民国14年(1925)版《合江县志》的修撰,负责审校。20世纪30年代移居泸州,主纂民国24年(1935)版《泸县志》(阴懋德题签)。这两部县志,均被评为四川省名县志。晚年,编辑自作《茈湖余碧录》《翰录杂著初集》等,付梓行世。20世纪40年代在泸州去世。
责任编辑 蓝集明
乙巳年寒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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