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明时节
怀念唐士仲同志
文/李振友(吉林)
七 律
髙风亮节誉相传,
对党忠诚意志坚。
两袖清风堪自律,
一身正气浩人间。
宏图未展身先逝,
遗愿昭昭多少言?
留下丹心传后世,
征程欣慰有青年。
@唐士仲同志是营城贸易公司中层干部。由于工作认真,廉洁自律,关心同志,深受群众拥戴。1983年5月14日病故后许多单位送花圈‘,并参加葬礼。我组织各单位为其送葬。
注:这首悼念唐士仲同志的七律诗一直收藏在我的诗集里。最近在微信里遇到了其女儿唐丽媛,特将此诗送给I,唐丽媛收藏。这是三十五年后首次将这首诗送给唐公的后人。
唐丽媛收到诗后写了如下感言:
李叔,谢谢您,为我爸作这首七律诗,我永远的收藏。 在这里我深深地鞠上一躬。再次谢谢您李叔。
又过了五年,即四十年后,我再次发表这首诗,又收到了唐丽媛的感言文和她大姐的感言诗如下:
李叔,中午好。你为我爸再次发的悼念诗我又截图发到我们家姐妹群里了,这是我大姐写的感言诗,谢谢李叔叔。
唐丽嫒姐姐写的感言诗如下:
看了李振友叔叔
悼念老爸诗有感
天地相隔四十年,
音容笑貌在眼前。
谆谆教诲永不忘,
认真工作不贪钱。
学习父亲堪自律,
兢兢业业四十年。
退休十年自回首,
无愧父亲教导咱!
注: 唐丽媛姐姐退休前是吉林省地质厅党办干部
下面是我写给唐丽媛的短信
唐丽媛:
你们姐妹有情有义。你姐写的感言诗很真挚,很感人。诚为真心所感,真情所至!
我将你写的感言文和你姐写的感言诗都加到悼念你爸的诗中一起保存,做永久纪念。
李振友,男,中共党员,退休干部,吉林省人,现住长春市九台区,系九台诗社社员,在《九台诗词》、《关东诗词》、《长白山诗词》,《长春日报》等刊物发表诗词几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