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3月6日21时30分许,邯郸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鸡泽县大队城区中队民警在县城祖望大街民生路口夜查酒驾,发现从北面驶来一辆汽车见到民警后远远停下,驾驶人下车向路边逃跑。民警意识到这人涉嫌酒驾正要逃跑,于是立即追赶。驾驶人穿着一件红色外套,目标比较明显。驾驶人跑进一个胡同后,民警追了进去,但再也没有发现这名红衣人。民警在一户人家的门口发现了一个小伙子,小伙子向胡同里面指说人向里跑了。但这条胡同是个死胡同,小伙子没有穿外套。这么冷的天气明显不正常。民警进一步检查,在一户人家的门口发现了扔在地上的红色外套。民警当即将这名小伙子控制起来。
这时小伙子也不再抵赖。他是为了躲避民警的追赶把外套脱下后扔在了一户人家的门口。小伙子被带上警车后,说自己是鸡泽县吴官营镇某村的,自己刚才在一个饭店喝了一杯白酒,现在是开车要回家。民警把小伙子带回大队后,经吹气式检测,小伙子体内的酒精含量为60毫克/100毫升,已经属于是酒后驾驶。民警依法对小伙子的酒后驾驶交通违法进行了处罚。
文/ 卢海冲 张波
编辑 贾瑞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