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希望天天三一五
董邦耀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多年来,从政府到民间,社会各界为保障食品安全群策群力。作为一名普通公民,我虽人微言轻,却也尽己所能,为食品安全建言献策。曾有幸参与全国"心特软"食品安全网络征文大赛,拙作《以道德为支撑 以法律为保证》荣获一等奖,这更坚定了我关注食品安全的信念。近年来,食品安全问题愈发牵动人心,每年的3月15日,消费者权益日如同一场盛大的“打假狂欢节”,企业瑟瑟发抖,消费者拍手称快。这一天,食品安全问题被拎到聚光灯下,从“泰国大米安徽产”到“潮汕腐菜变美味”,从“蜜雪标签旧变新”到“老坛酸菜土坑腌”,触目惊心的案例年年翻新,仿佛一部永不落幕的黑色幽默剧。然而,当镁光灯熄灭后,这些问题食品是否真的销声匿迹?消费者权益是否仅能在这一天“诈尸式维权”?我们不禁要问:为何食品安全总在3·15“登台献丑”,却难成“365日常剧”的主角?
法律之剑:从“纸面威慑”到“落地生威”
《食品安全法》自2009年实施以来,虽为食品安全筑起了一道防线,却难挡某些企业“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游击战术。例如,第125条明确规定,对违法生产经营者可根据货值金额处以重罚甚至吊销许可证,但现实中,“罚酒三杯式”的处罚屡见不鲜。某企业因使用工业盐制作泡菜被曝光后,仅被罚款数万元,而其年利润动辄千万——违法成本之低,无异于纵容犯罪。
全国人大代表买世蕊在2025年两会上尖锐指出,现行法律存在“监管空白”与“惩处疲软”两大顽疾。她提议借鉴环保领域的“按日计罚”和金融领域的“双罚制”,让违法企业“痛到不敢再犯”。若法律之剑能真正“见血封喉”,那些将“苏丹红”当调料、把“地沟油”当招牌的“厨房黑手党”,或许才会收敛几分嚣张气焰。
监管之网:从“运动式执法”到“全天候盯防”
3·15的曝光像一场“年度扫雷”,但雷区清理后,监管的“雷达”往往随之休眠。某地“毒咸鱼”事件曝光后,涉事作坊悄然搬迁,半年后改头换面,继续在邻县“投毒”。这暴露出监管链条的断裂:事前预警不足、事中反应迟缓、事后追踪缺失。
反观环保领域,镇江某企业因未按期整改,被启动“按日计罚”程序,9天罚款累积至天价,最终彻底整改。食品安全监管何不效仿?若能将3·15的“突击检查”转化为“365天网格化监管”,建立“从农田到餐桌”的全程追溯体系,让每一颗白菜、每一滴油都自带“电子身份证”,那些“科技与狠活”的拥趸们恐怕再无藏身之地。
企业之责:从“道歉专业户”到“自律先锋”
三鹿奶粉事件导致30万儿童受害,涉事企业破产谢罪,但行业教训似乎未被充分吸收。近年来,“山寨饮品”“染色馒头”“硫黄生姜”等新剧本轮番上演,企业道歉声明写得比情书还动人,整改措施却如“泡沫剧”般虚幻。究其根源,是某些企业将“食品安全”视为成本而非底线,将消费者健康视为“可计算风险”。
法律若要求企业建立“自查制度”与“风险分级管理”,或许能倒逼其“自我革命”。例如,强制婴幼儿食品、保健品等高危品类实现全程可追溯,一旦发现问题,立即启动“一键召回”。当企业意识到“一次越界=终身出局”时,那些“良心被狗吃了”的老板们,或许才会掂量掂量“道德”与“利润”的天平。
消费者之力:从“沉默羔羊”到“维权斗士”
面对问题食品,许多消费者选择“自认倒霉”——吃出蟑螂,默默挑出;买到期货,随手丢弃。这种“佛系维权”无形中助长了企业的侥幸心理。殊不知,《食品安全法》赋予消费者“十倍赔偿”请求权,若人人敢较真,企业岂敢肆意妄为?
某小学生因食用过期零食中毒后,其家人不仅举报商家,还通过公益诉讼索赔成功。这启示我们:消费者需从“被动受害”转向“主动出击”。若能建立“食品安全志愿者队伍”,鼓励“朝阳群众”式监督,甚至赋予消协“公益诉讼权”,让每一双眼睛都成为监管的“移动摄像头”,食品安全防线必将坚如磐石。
最后结语:让每一天都是“3·15”
3·15不应是消费者权益的“昙花一现”,而应成为撬动常态化治理的支点。当法律利剑高悬、监管铁网密布、企业敬畏底线、消费者挺直腰杆时,“天天三·一五”便不再是奢望。到那时,我们或许能调侃一句:“食品安全?那都是老黄历了!”——而这,才是对“民以食为天”最幽默的致敬。
董邦耀,笔名骊山、高言,原为铁十师47团学兵15连学兵、陕西省高速公路建设集团公司工会副主席、陕西省交通运输厅史志办主任,中国作家协会陕西分会会员、中国散文学会会员、陕西省文学创作研究会顾问、陕西省交通作家协会副主席、陕西省摄影家协会会员,1977年以来,文学作品和征文等获奖百余次,出版报告文学集《长安飞虹》(合作、陕西人民出版社)、《大道星光》(太白文艺出版社),个人文集《浅海掬浪》上下卷(中国文联出版社)、散文报告文学集《大道撷英》(太白文艺出版社)和散文集《浪花如雪》(沈阳出版社),主编出版报告文学集、画册《龙脉天路》、《情铸生命线》等,2006年入选《陕西文化名人大辞典》。金榜文艺主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