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煌赤子》第二卷
482(三)
“人心都是肉长的!”。“手心手背都是肉!”
实话实说,于琴当了我们的儿媳妇,军军老俩口,对于琴的关爱和呵护,远超儿子和女儿……从结婚到最终离婚,小于在家中,没有担过一旦水,没有桃过一旦柴……她的各类服装,压断了三次大衣柜的横樑……离婚后,还有数件服装连一次都没有沾过身……。
07
结婚前的婚房,都是按她们的标准重新装修的……一百七十平米的太阳能平房,原来打好的塑料顶棚,全部拆掉重装……上房五十七平米,三级顶,三层高档装饰板……三十二平米的婚房,二级顶,二层高挡装饰板……五十平米的过道,以及两处伙房,北耳房,七八十个平米,全部按扣板重装……。
上房十二个射灯,婚房八个射灯,六具吊灯,仅灯具一项,总费用达到三千元上下……装修总费用高达五万元以上……。
竟结婚照一项,开支都超过了一千元。
老两口明明白白,在农村,这种消费没有任何意义,可他们什么也没有开口,任由他们隨意折腾……。
08
他(她)们的离婚程序更是离谱——丈母娘带着女儿女婿,亲自跑到婚姻登记所,逼着小俩口离婚……于琴这一生,自己从来没有主见!结婚时听丈夫的;离婚时听母亲的……丈母娘的观点,她的女儿,在婆家,因没生孩子,没有地位。夫妻生活不合谐,所以没有孩子,现在必须离婚!在婚姻登记所,她妈说什么,小琴就听什么,除了点头,就是摇头,一只哭,一句话也不说……柳茂林气得混身发抖,面色铁青,丢了一句话:“于琴说啥就是啥……全听她的……”!
在工作人员的再三追问下,于琴从牙缝中挤出了一个字:
“离……!”
09
就这样,十三年的“自由恋爱”产生的婚恋,无声无息,无头无尾,烟消云散了……。
10
那— 次,在党河风情线散步时,碰到了于琴的小姨,她当着老俩口的面直说:
“你们从瓜州回来干啥?人家小两口过的好好的……”。
谁之罪?
— 语道破了天机!
作者简历:
刘志军:
(笔名:— 丁)
甘肃《敦煌赤子》撰稿人/生于1952年5月9曰/高中学历/
原服役于陆军第四十七军/步兵第一四零师/四一九团战士/曾以小说/散文等作品/发表于《人民日报》《解放军报》《陕西日报》《甘肃农民报》《农家女》上海《故事会》等报刊和杂志/以长篇小说《敦煌赤子》/刊登在都市头条,颇受热心读者的喜爱和好评/
作者联系电话:13309374620
注一:
凡是愿全文阅读《敦煌赤子》一书的热心读者,按装“都市头条”,点刘志军作品《敦煌赤子》,即可阅读01至480节书稿全文。
注二:
作者起笔名“一 丁”
两字,敬请各位读者关注。
注三:
作者现在的通讯地址为:
甘肃省酒泉市敦煌市七里镇新三区38号楼二单元502室,望周知。
——作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