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乐乐之死(微小说)
作者:吴岳华
乐乐是我家的小狗。
十年前,我们在老家翻建祖屋,新建5间,有个大院子,门前还有6分自由地。
一年四季,城乡两头走走,我们总是想办法把乐乐带在身边。
乐乐成了我们的开心果,绝对是城乡的网红。
在城市买菜,乐乐总走在前面,通风报信。卖菜的就高兴地喊道:康大爷的通信兵到了。并用准备的猪血、鹌鹑蛋招待它。
乐乐最喜欢跟着我们在小区和村里逛逛,更喜欢跟着下地劳动。它很聪明,有自己的判断。是我们的好帮手,帮我们拿劳动工具,采摘劳动成果。
我有次倒垃圾,跟熟人聊天,时间长了。我爱人洗澡,瘫在地上起不来,大声喊叫: 乐乐去叫爷爷赶快回来,拉我一把。乐乐奔到我跟前,又叫又咬我的裤子,我才知道有危险情况,就立即回家。
因为坐公共汽车不让带狗,于是想把乐乐送给亲友饲养。不知乐乐怎么知道的,冒着濛濛细雨,狂奔起来,躲到一村民的草堆里,找了半天才找到它。
没法子,我把它送到离我家六里的亲友家。我骑着三轮车,乐乐一路哀叫,好像求我不要送它走。没过三天,乐乐居然找回家,我心酸,眼泪掉了下来。
我家住在河西,河东亲友特喜欢乐乐,他保证把乐乐养好。
乐乐每天都要到河东我家的院子里转转。
晴天霹雳,一天晚上,亲友哽咽地告诉我乐乐被人下毒手,砍伤了,伤得很重。
乐乐死了,死得好惨,我和爱人心都碎了。
后来了解到,亲友与一村民有时代之仇。
土改中,亲友爷爷用钉耙杀了村民爷爷。
文革中,村民父亲毒打了亲友父亲。
为争蟹塘承包,亲友与村民势不两立,于是我家乐乐成了牺牲品,乐乐死得好冤啊。
乐乐之死,用血的教训告诉我们,加强法制和道德教育极为重要,为此,我向村支书建议,应摆到议事日程上来。
一回到老家,一提到乐乐,我们既为它的聪明,善解人意而津津乐道,又为它的惨死而伤心落泪。
最令我们不安的是,我们对远在外国上学的孙子撒了谎。
孙子最喜欢乐乐,经常问乐乐的情况。我们一直报平安。终于我们无奈地编造了乐乐自己走失了,被喜欢狗的人收养了。
这也好,不能让乐乐之死刺痛孙子的心。
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
孙子批评得对,这是我的失责。
天下无贼,至少身边无贼,小偷已在我心中删除。
在车站等车,我的手机被偷了,钱不多,然而稿子和资料都没有了,损失巨大。
如果,乐乐还在,还跟在我的身边,也许手机小偷偷不了,它的警惕性很高,灵敏度很高。
作者简介:出版两部长篇小说:《东西》《双刃剑》。
出版寓言、随笔集三本:《儿童寓言宝典》《做人了吗》《家家都可以抱出个金娃娃》。
在中央和省市级报刊上发表短篇小说、微型小说、寓言、诗歌、歌词、随笔、散文近千篇(首)。
在天津、南京、浙江、宁夏、南通市等征歌中获得一、二、三等奖或入围奖。
发表小小说二百多篇(首),在全国征歌中,荣获一、二、三等奖,在中融保安杯全国微型小说征文中获得二等奖。
在冀东小小说环宇杯征文中获三等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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