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籍说洛阳(88)——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原创首发)
三国魏·曹冏《六代论》:“故语曰:‘百足之虫,至死不僵’,以扶之者众也。”
百足:虫名,又名马陆或马蚿,躯干多节,有十二环节,切断后仍能蠕动、爬行。僵: 不活动,僵硬。指百足虫被斩断,也还会爬行,不至僵死。比喻有雄厚实力的权势门第、势家豪族,虽已衰败,但因势力大,基础厚,还不至于完全破产,彻底消亡。
《魏氏春秋》:“曹冏字元首,少帝(曹芳)
族祖也。是时天子幼稚,冏冀以此论感悟曹爽,爽不能纳。为弘农太守。”
三国时期的魏国有一个贤士名叫曹冏,字元首,沛国谯县(安徽亳州)人,其生活年代约在汉末建安中至魏元帝末年间(约207年-264年)
。有文才,三国时政论家,官至弘农太守。曹魏宗室,曹操从堂侄(或再从侄)。魏少帝曹芳族祖。曹冏父是曹操从祖兄弟,曹冏曾祖父曹叔兴是曹腾(曹操祖父)之兄。
在魏国初建之时,急需稳定大局,巩固统治权,这是眼下急需要办的一件紧要之事。曹冏有感于曹魏政权不重用宗室、大权将会旁落外姓的危险,于是写《六代论》:论夏、商、周、秦、汉、魏六代兴亡之事,说:“有句老话说,有一种有一百只脚的虫子,它死了以后在较长的时间内仍不会僵硬,这是由于支撑着它的渠道很多啊”。建议分封宗室子弟,授以军政实权,以抑制异姓权臣,强干弱枝,巩固曹魏统治。当时魏帝曹芳年幼,曹冏便于魏正始四年(243)
十一月,将其献给执政的大将军曹爽,劝告曹魏政权要大力重用亲信,扶植自己的势力,招揽人才为我所用,只有这样,才能巩固自己的统治。希望以此论感悟曹爽。然而曹爽未能采
纳。
后来人们便把“百足之虫,死而不僵”引申为成语,用来比喻被打倒或镇压的反动或敌对势力,余孽尚存,如不彻底肃清,还会兴风作浪。很有针对性和现实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