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求助:自购房被他人侵占相关部门处理不公,来自西平于女士的经历
我是于书芹,来自西平县出山镇韩堂村八组,我们反映的是购买的房子却被他人侵占,相关部门处理不公正的问题。以下为具体反映事实与原因:
在2014年,我通过熟人的介绍,满怀期待地购买了位于西平县北大街锦鸿茗苑小区的一套房屋。当时,我与西平县昌某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了一份正式的《商品房屋买卖合同》,并支付了全款,公司也开具了加盖印章的全款收据作为凭证。这份合同和收据,本应是一家人安心等待入住的保障,却没想到,它们会成为我之后维护权益路上的重要证据。
购房后不久,我接到了小区的实际开发商郑某洋的电话,他亲自将房屋钥匙交到了我手中。在交接过程中,郑某洋还提到,由于他还有一些未用完的沙子,希望我能暂时存放在屋内。我出于好意,答应了这一请求。
之后儿子即将结婚,我全家满怀喜悦地准备装修新房时,一位名叫贾某红的女子突然出现在我的房屋前,声称这套房子是她的,并已开通了水户。
这突如其来的变故让我措手不及,急忙赶到水厂查询,结果人震惊——贾某红不仅开通了我所购房屋的水户,还霸占了小区内的另外六套房子。
面对这样的情况,我第一时间选择了向相关部门求助。经过城建单位的调查处理,得到的答复是这是一场误会,我所购房屋确实属于我。当时的我深感感激,甚至还给相关部门送上了一面锦旗。
当我再次尝试装修房屋时,贾某红仍然阻止。到了2016年,发现开发商郑某洋已经联系不上,售楼部也被撬开,一片狼藉。
万般无奈之下,我选择了起诉贾某红,贾某红在F庭上拿出了一份看似崭新的合同书和收据,这些文件上的字迹清晰,与我手中的模糊不清的收据形成了鲜明对比。更重要的是,她所提供的合同和收据上的时间竟然在反映热之前。
为了证明自己的清白,我申请了笔迹书写时间鉴定。但当时国家的技术水平还无法完成这样的鉴定。面对这样的困境,只能听从律师的建议,无奈撤诉。
之后,我只能开发商郑某洋,起诉他“一房多卖”,由于疫情的影响,庭审不得不改为网上进行。在庭审过程中,郑某洋虽然一直道歉,并坚称没有“一房多卖”,但面对贾某红提供的伪造证据,他也显得无能为力。
最后他提出休庭协商,但最终的结果却是:虽然赢得了官司,但开发商郑某洋却一分钱也没有退还给我。
为了这套房子,我花光了所有的积蓄,儿子的婚事也因此告吹。丈夫更是提出了离婚。孩子的爷爷奶奶也因为此事而相继离世。这一系列的打击让我陷入了深深的绝望之中,甚至几次想要从楼上跳下,结束这痛苦的一切。
在此期间,我尝试过通过各种途径来寻求帮助,包括拨打都市报道、小莉帮忙等节目的热线电话,以及市Z热线等官方渠道。然而,这些努力似乎都没有起到太大的作用。我深感无助和绝望,不知道未来的路该如何走下去。
现在,我仍然在为这套房子而奔波劳累,希望能够找到一条能够真正解决问题的途径。
我的具体反映请求:请求有关单位依法依规彻查郑某洋并做公开公示处理。请求广大网友和人民群众给予舆论监督跟进和转发。请求媒体给予转发并跟进后续情况;请求上级单位针对这种情况给予重点关注和重视。
最后,我承诺,以上所反映的内容真实可靠,并愿意为此承担法律责任,希望相关部门能够予以重视,请全面审查本案,作出公平与符合情理的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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