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张女士,来自北京市朝阳区王四营乡,我反映的是我先生意外去世,相关单位没有妥善解决我先生农转非补偿款的问题。以下为具体反映事实与原因:
2024年下半年北京市朝阳区王四营乡依据农转非(农户转居民户口)这一块有两种说法。
1.选择自谋出路一次性补缴五年保险,给予十八万八千元188000元,就不给安排工作了。
2.另外一种给安排工作每月2420元的工资给上保险,在这期间有可以反悔的条件是(如果工作了一段时间感觉工作不怎么样,可以反悔,就是把工作这段时间按每年百分之多少扣除工作期间的资金其剩余钱财如数返还)。据说安排工作的一方属于第三方(九方乐业)但也是王四营乡相关单位的下属单位。
我先生在2024年9月份选择了第二种方案,在第三方安置工作单位9月份培训了一个月,其间也开了一个月的工资,然而,到了十月份,却被通知回家等待具体岗位安排,却一直没有下文。
不幸的是,2024年10月份我先生意外去世。在料理完先生的后事后,我尝试与第三方单位九方乐业以及王四营乡相关单位进行协商,希望能够妥善处理其先生的农转非补偿款。然而,对方却以“人去世了没有继承人继承这一说”为由,拒绝给予其先生农转非所产生的补偿款。
王四营乡相关单位对此事的回应是,我先生的农转非安置费用不予家属继承。这一决定让我陷入了极大的困境。
我不仅要独自照顾13岁的孩子,还要赡养两位80多岁的公婆(公公因脑血栓行动不便,婆婆则患有高血压、腿疼、腰疼等多种疾病,严重时都不能行走)。目前家里就我一人工作,还要负担租房和抚养家庭的重担,经济压力很大。
希望有关部门能够关注到我家里的困境,并呼吁相关部门能够尽快介入调查,给予我及其家庭一个合理的答复和解决方案。同时,也希望社会各界能够伸出援手,帮助陷入困境的家庭渡过难关。
我的具体反映请求就是恳请王四营乡相关单位合理合法地给予我家公证的安置费用。
最后,我承诺,以上所反映的内容真实可靠,并愿意为此承担法律责任,希望相关部门能够予以重视,请全面审查本案,作出公平与符合情理的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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