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驾乘人员、居民朋友:
岁末年初,春节临近,道路交通将迎来出行高峰,交通安全风险加大,我们在满怀喜悦迎佳节、庆丰年的同时,请大家一定莫忘交通安全,俗话说,“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为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保护广大交通参与者的生命财产安全,洛宁交警在此向广大居民群众发出如下倡议:
一、驾车出行“三不要”
1.不要酒后驾车。清醒认识酒驾醉驾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后果,增强交通安全法律意识,参加亲朋聚会、客事应酬等活动,要严格自我约束,提高自控能力,坚决杜绝酒后驾车。
2.不要无证驾驶。无证无安全,无证驾驶会面临罚款、拘留的处罚,不仅扰乱道路交通秩序,还严重威胁自身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3.不要超速行驶。“十次事故九次快”。车辆行驶至急弯、陡坡等危险路段和事故多发路段时,应当减速慢行,并鸣喇叭示意;在下坡或湿滑路段,不要空挡滑行,注意保持车距。

二、做到“一盔一带”安全常在
1.驾乘两轮摩托车及电动车要戴好安全头盔。驾乘电动自行车时,最易受到致命伤害的部位就是头部。据统计,在与电动自行车有关的交通事故中,驾驶人或乘车人头部有80%受到碰撞,极易造成人员伤亡。安全头盔对头部有着最直接、最明显的保护作用,正确佩戴安全头盔,可以最大限度降低交通事故伤害程度,驾乘摩托车、电动车请佩戴好安全头盔。
2.驾乘机动车辆系好安全带。安全带是生命带,车辆发生碰撞、紧急刹车或侧翻时,安全带能将驾乘人员固定在座椅上,有效减少事故伤害,关键时刻能挽救生命。请您自觉系好安全带,安全出行。

三、乘车出行“三不坐”
1.不要乘坐货运车辆。低速货车、三轮汽车、拖拉机、三轮摩托车等非客运车辆从设计上是为了满足载货需求,不具备载人条件。稳定性差,缺乏防护设施,在速度较快的情况下转向、掉头容易失控翻车,造成人员伤亡。
2.不要乘坐超员面包车。面包车超员行驶,会使车辆动力性能下降,转向和制动性能降低,容易翻车或爆胎,严重时会造成群死群伤的恶性交通事故。
3.不要乘坐非法营运车辆。非法营运车辆存在质量差、技术不达标、不符合安全检验及运行技术标准等问题,有些甚至是报废车辆,安全隐患严重,极易发生交通事故。不要在站外、高速公路旁拦截车辆上车,要乘坐正规的客运车辆,确保自身生命安全。我们共同呼吁广大交通参与者,远离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珍爱生命,系好安全带,佩戴好安全头盔,安全文明出行。希望广大群众都参与并行动起来,关心和重视道路交通安全,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共同营造安全、和谐、文明、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

洛宁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5年1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