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女士与朱某系夫妻关系,1999年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双方系重组家庭,婚后未共同生育子女,2022年10月31日朱某因病医治无效去世。朱某生前系某单位正式职工,朱某子女代为领取朱某的死亡丧葬抚恤金,李女士与朱某子女就领取的款项分配以及朱某生前遗留房产分割及居住等事宜发生纠纷。
李女士对于朱某子女领取的各项费用金额并不清楚,且双方因为上述事宜前期沟通并不顺畅,出现矛盾,李女士无奈欲诉诸法律。2024年12月,李女士经多方打听咨询后委托甘肃拓原律师事务所青年律师金银兰为其诉讼代理人。
金银兰律师在了解了案件基本情况后,首先在朱某生前就职单位调取了相应的死亡丧葬抚恤金领取记录,立案后主动同案件管辖法院工作人员沟通、申请,希望案件能够调解解决。在法院工作人员的多次组织、主持调解下,李女士及朱某子女就财产分割基本达成一致意见。因案件涉及“居住权”设立,金银兰律师本着维护李女士权益的初心,与案件承办人员就“居住权”设立具体事宜反复沟通,与对方当事人据理力争,最终双方当事人在案件承办人员的耐心主持调解下,握手言和,朱某的子女同意为李女士就朱某遗留的房产设立“居住权”,并向李女士支付部分死亡丧葬抚恤金,切实避免出现调解结果陷入履行困境。李女士也自愿放弃继承朱某遗留房产份额。本起纠纷获得了圆满化解,金银兰律师专业的诉讼能力、扎实的法律知识也赢得了委托人李女士及其家人的一致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