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求助:村工作人员Q占集权权益,来自黑龙江马先生的经历
我是马玉龙,来自黑龙江省绥化市兰西县奋斗镇,我反映的是黑龙江省绥化市兰西县奋斗镇,原团结村工作人员陈某利用工作之便,侵Z村集体权益的问题。以下为具体反映事实与原因:
原团结村负责人陈某利用工作之便,将个人债务关系的资金转嫁到村集体往来账目中入账。
陈某在2015年与镇里签订合同修建健身广场,由陈某出资和提供场地,看护广场费用由镇里一次性入账支付,每年1.5万元,十年看护费共计15万元。
陈某却利用工作之便,将自己个人看护广场的费用转嫁到村集体账面内入账,并在2016年以自己账面存款方式一次性在村集体账户支出15万元。此外,镇里争取到的文广新相关单位12万元和体育相关单位8万元资助资金,也被陈某在村集体账户内一次性支出。这些资金本应用于团结村集体发展,却被陈某个人占用,严重损害了村集体利益。
陈某在资源管理方面同样存在严重问题,2022年1月19日夜晚,陈某毁掉林地幼树120余棵挖坑取黑土,并在村民反映后继续挖矿产资源黄土回填林地取土坑,还将黄土出卖。
陈某共计挖取土方量2680余立方米,并占用分不清性质的土地建厂房,占地面积约7900平方米,且至今没有建筑审批手续。这些行为严重破坏了团结村的集体土地资源,损害了村集体利益。影响了三资清查工作深入彻查,造成村集体固定资产流失。
我多次向兰西县相关责任单位反映,但至今监管部门互相推w,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陈某的行为不仅破坏了生态环境,还严重影响了当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
陈某涉嫌侵z集体125万元的扶贫项目猪厂多年。该猪厂原由驻村工作队带来50万元扶持资金(购买的80余头母猪)扶持团结村猪厂发展,旨在带动贫困户和弱势群体脱贫。
而陈某却未按照与贫困户的约定协议带动分红,反而弄虚作假、分红缩水。如今,猪厂剩余受益资金和购买的母猪都不翼而飞,村集体没有受益,贫困户也没有真正得到分红带动脱贫。
对于上述问题,我在2023年12月递交材料一年余多,但相关部门至今不处理。中JW2024年在7月25日介入督办后后,兰西县JW在9月24日给予村负责人陈某“涉嫌职务侵Z”免职副s记的处f决定书,在10月25日兰西县JW给予陈某下达的决定处分书收回,但因其已过时效追诉期而未能进一步追究法律责任。然而,剩余问题至今仍未得到妥善处理。
我认为陈某这种侵害集体资产的行为不仅影响了当地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还严重伤害了群众的切身利益。同时,我也呼吁上级相关单位和媒体给予关注和处理此事,维护团结村所有村民的权益。
我的具体反映请求为请有关单位针对此事给予关注和处理,并公示结果,请广大人民群众给予舆论监督和转发;请求媒体给予舆论监督和关注。
最后,我承诺,以上所反映的内容真实可靠,并愿意为此承担法律责任,希望相关部门能够予以重视,请全面审查本案,作出公平与符合情理的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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