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毛 四 哥
莎阡陌
每次吃枣,都能让我想起儿时的往事。
那是一个冬天,家里来了一个陌生人,二十多岁,穿着大头牛皮鞋,带着手表,镶着金牙齿,母亲让我叫他“毛四哥”。他带回来好多红红绿绿的小疙瘩,没人告诉我,这些小疙瘩叫什么名字,从不多嘴的我,也没问,只知道好吃。

五岁那年跟随父母移民,从一马平川的湖南平原地带,搬到现在江西靖安县官庄镇,住在地处九岭山脉中段的天堂庵脚下,这里杳无人烟,一片荒凉,真正有了“高处不胜寒”的感觉。我从来不知道什么是水果,没看过,更没吃过。“毛四哥”的到来,给家里带来了好多欢乐!那时候,由于物质的极度缺乏,有钱也买不到肉吃,“毛四哥”会时不时地去买些罐头肉和罐头鱼回来给大家吃,那是最奢侈的人间美味。有次,不知在什么力量的驱使下,“毛四哥”穿着他的大头牛皮鞋三下五除二就踹死了养在猪栏里的一头大概60斤左右的猪,全家忐忑不安又窃喜,终于吃上了“违规”肉,那时候自己养的猪也不能吃,必须上交。夏天的时候,我和姐姐穿上了“毛四哥”带回来的“绸子布”衣服,我的是粉色的碎花,姐姐是白底大蓝花,不穿的时候皱巴巴的,一件衣服就十几二十克重,现在才知道是正宗的桑蚕丝面料。他还给我们买了手镯,我的是粉红色的,姐姐是大红色的,姐姐的手镯在与别人打闹中“牺牲了”;我带着的手镯一直完好无损,直到我的手长大了,母亲才“千辛万苦”把它取下来,后来不知道去哪了。

上学的时候,“毛四哥”给我买回来一把蓝布伞和一双套鞋。那时,我是全校唯一一个时尚且有实力的人,因为老师也是穿簑衣带斗笠穿草鞋,所有的人都羡慕我有个好哥哥。而我还因为每次下雨的时候,雨伞吸满了水撑不动而苦恼。现在想想,“毛四哥”当时真的是个“宠妹狂”。他能带我走十几里路去官庄赶集。平路和下坡我自己走,上坡我走不动,他就背着我走。一到街上就给我买各种各样好吃的,最有印象的是五分钱一个的大油饼,又香又甜,咬一口满嘴是油。买了吃的又把我抱到供销社的柜台上,指着柜子里的布匹,要哪样就给我买哪样。我只选了一种红色的花布,当时我觉得那是最好看的,“毛四哥”马上就给我买了,问我还要不要别的,五六岁的我,不知道怎么挑,就干脆不挑了。回到家兴高采烈地拿着买好的花布给母亲看时,立马就被训一顿,说为什么不买灯芯绒?花布太薄了,没用!我不敢反驳,但觉得冤!花布后来母亲帮我做成了小棉袄。

"毛四哥”从来不凶我,他睡着的时候我敢捏他的鼻子,醒了他也不生气,让我坐在他的脚背上“打摇摇”。过年的时候给我好多压岁钱,用手直接抓一把硬币给我,但我从来没有花过钱。

再一次吃枣已经是十年后,我家也早就搬离了那个叫天堂庵的地方。初中毕业的我跟同学罗来桂边走边聊,无意中来到了她家的枣树下,她用竹竿打下了几颗枣给我吃,我说这是什么?她说是枣,此刻我才知道,儿时吃过的小疙瘩,让我想了十年也不知道是啥的东西,今天终于有了答案一一枣,还是那个枣。

那个曾经陌生的“毛四哥”其实是我二哥,比我大二十多岁,在我爷爷的孙子中排行老四所以才取名“毛四”,在我两三岁时因为一个误会而离家出走,回来时我五六岁所以没有任何记忆。可“毛四哥”已经不是当年的“毛四哥”了,岁月的摧残和疾病的折磨(脑梗压迫语言神经),已经十年没有说过话了,从“毛四”哥哥变成了我们口中的“哑巴”哥哥了!
可我一直记得他的好!

作者简介:王惠良,笔名莎阡陌,祖籍湖南湘乡,现住江西靖安,图书馆管理员。业余爱好偏多,热爱文学。此文为处女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