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国前后泌阳县
各区排序史料
作者:周文化
去年某日,与军人事务局建海冯局茶叙。冯局谈工作业务,涉及到近期外地查找烈士家属、烈士家庭地址以及烈士遗骨迁葬等信件、信息,其中,多使用建国前后泌阳县各区序号,给各乡、镇、办事处军人事务服务机构,带来了困扰。为此,笔者查阅了相关史料,成此文“建国前后泌阳县各区排序史料”。能为相关单位或个人提供帮助,是我心愿。
一、建国前夕各区序号
中国人民解放军陈赓、谢富治部,于1947年11月解放泌阳,23日建立了中共泌北县党、政、军机构。下辖3个区:
第一区 象河区;第二区 羊册区;第三区 下洼区。
1947年12月,随中共桐柏军区二分区部队的干部队,经毛集,穿竹沟,翻越白云山,奔袭泌阳城。19日到达王店时,宣布成立中共泌阳县党、政、军机构。下辖6个区:
第一区 梅林区;第二区 春水区;第三区 马谷田区;第四区 王店区;第五区 大磨区;第六区 牛蹄区。
1948年1月,中共桐柏区二地委将泌阳县划为泌东、泌西二县。
泌东县辖6个区:
第一区 梅林区;第二区 春水区;第三区 马谷田区;第四区 王店区;第五区 大磨区;第六区 牛蹄区。
泌西县辖3个区:
第一区 官庄区;第二区 双庙区;第三区 尧良区。
1948年6月,撤销泌北县,所辖划归周边泌阳、方城、舞阳各县。
泌西县增设羊册区,又把泌东县的第五区大磨区调整为泌西县第五区。因此,泌西县辖5个区:
第一区 官庄区;第二区 双庙区;第三区 尧良区;第四区 羊册区;第五区 大磨区。
1949年1月,泌东、泌西二县合并建立泌阳县,下辖11个区、镇(取消了原来序号):
大磨区;马谷田区;王店区;牛蹄区;春水区;羊册区;尧良区;官庄区;双庙区;城关镇;沙河店镇。
1949年3月,泌阳由属中共桐柏二地委改属中共南阳地委。
二、1953年各区序号
1953年5月20日,泌阳县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各区乡印信刊制及各区以数字排列”的通知文件。此文件由县长田德芳、副县长韩书堂签字,编号为“民政字第三号”。
关于印信统一文件指出:奉省府2月21日府民字第二十二号通知,为转中南行政委员会(53)会*民字第0七一四号函略称:河南、湖北不少地区的区乡名称及印信尚不统一,多数也不合规定。今为贯彻中央四级政权制的规定,与适应召开普选的各级人民代表的需要,*应纠正不统一的混乱现象。为此,凡不合规定之区乡名称、街、牌、印信,均应按照中南军政委员会1951年4月28日会*秘字第一六七三号函颁发之“中南政府各级机关刊制印信规定办法”处理。
办法规定:凡经省人民政府批准为一级政权的区,得称“区人民政府”,其印信为“某某县第某区人民政府印”;非一级政权的区,一律称“区公所”,其印信为“某某县人民政府第某区公所”。“区的名称,应按中央人民政府内务部一九五0年六月十六日内民字第六十号令所规定,一律以数字排列。所有以地名命名者,均予改正。”
关于乡镇印信文件又说:三月28日,省府府秘字第一五三号通知,县、区、乡等印信刊制的规定为“乡的印信刊制问题,可依照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1951年6月15日政政*字第三十八号通告办理”。文为“某某县第某区某某乡人民政府印”,应冠区名。县辖镇*召开人民代表会者,可刊制分印,文为“某某县某某镇人民政府印”;区辖镇印文为“某某县第某区某某镇人民政府”......刊制方戳,不得冠“印”字......
关于各区排序文件规定:我县为统一区乡印信刊制规定,除遵照上述规定外,并根据专署1950年8月4日民政字第九号令为“各县除依照中央内务部区以数字排列外,应明确区在县的位置,以城关为第一区,其它有(原文)东至北排列。”我县即规定:城关为第一区,马谷田第二区,王店为第三区,牛蹄为第四区,梅林为第五区,春水为第六区,羊册为第七区,官庄为第八区,双庙为第九区,尧良为第十区,大磨为第十一区。(原文)
关于更改重复乡名文件还说:更改了各区重复乡名。王店区王楼乡改为王店乡,田庄乡改为杨台乡;官庄区贾(夏)庄乡改为石门乡;马谷田区张岗乡改为老虎张乡;羊册区付庄乡改为李庄乡,姚庄乡改为小姚庄乡,张庄乡改为铁刘乡;春水区马庄乡改为下(侯)乡;尧良区陈庄乡改为白庄乡;官庄区山湾乡改为(梁)河乡;牛蹄区大张庄乡改为下碑寺乡。
关于落实上级指示文件要求:即进行印信刊制,*(至)各区乡所挂的街、碑(牌),本府不作统一规定,由各区乡自行刊制,印文为印信同,但不加“印”字。
今将所刊制印信发给各区乡,希接通知后,牛蹄、春水、官庄、羊册于六月一日前办完交待(接)手续,及将乡模呈县备案,再启用印信。尧良、双庙、大磨、马谷田、王店、城关、沙河店,印信到区后,即将乡模报县备案,方可启用。印信启用后,即将旧印(区乡方戳、长戳)**(及时)上交为要。
三、1954年以后排序
1954年及以后,泌阳县各区排序,发生了变化。有大磨区的印章,可以说明问题。1954年2月为泌阳县第十一区公所;1954年4月为第一区公所。(附相关印鉴)
1956年,泌阳县实行“四级政权”行政管理体制(县、中心乡、一线乡、合作社),撤销了区一级政府。
1958年,行政体制再变,全县改为一个人民公社,县级以下政权为管理区。
1959年,撤销一个人民公社管理体制,原设各管理区改为人民公社。
1961年,泌阳县实行“区辖人民公社”行政管理体制,又恢复了区一级政权。
1967年12月,泌阳县实行“撤区改社”,原来的9个区,改为人民公社。
需要说明一个问题:除1954年区序变动外,自1956年后,区一级政权时有时无。但是,再没有区以数字排序的情况,虽然县内学校曾有某中、某高等以数字排序的情况。
(文中*号为识别不清字)
参考文献:
泌阳县档案馆史料
《印象泌阳》
《中国共产党河南省泌阳县组织史资料》
《文史资料》
《泌阳县志》
周文化 2024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