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政融媒讯(李万全 张国强 岳亚丽)近日,一起关于工伤赔偿的争议案件在舞钢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得到了妥善解决。徐某在遭受工伤后,于2024年12月10日向仲裁院提出了赔偿申请。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在庭前调解阶段未能达成一致意见。随后的庭审过程中,双方在质证阶段展开了激烈的辩论,各执一词,互不相让,使得庭审一直持续到中午一点,但赔偿金额仍未确定。
面对这一僵局,仲裁员李庆辉展现出了高度的专业素养和责任心。他没有放弃调解的努力,而是在庭审结束后,第一时间电话联系双方当事人,就工伤赔偿数额进行了深入的沟通与协商。他耐心地向双方当事人解释赔偿依据和标准,同时引导他们认识到和解的重要性,即双方都需要放弃部分权益以达成共识。
经过李庆辉的不懈努力,双方当事人终于被他的真诚与专业所打动,开始重新审视自己的立场与诉求。最终,在仲裁员的见证下,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了调解协议:徐某所在公司同意在调解书达成的当日,一次性向徐某支付就业补助金共计18万元整。
此次工伤赔偿争议的成功调解,不仅为双方当事人节省了大量的维权时间和成本,更在维护劳资双方和谐关系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这一结果得到了双方当事人的高度认可与赞誉,也彰显了仲裁调解在解决劳动争议中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