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求助:长期受婚姻困境家庭不公,来自贵州任某的经历
我是任长会,来自贵州省安龙县木咱镇打锣锤村,您们好!感谢您们能在百忙之中审阅我的反映材料。我反映的婚姻困境及所遭受家庭不公的问题。以下为具体反映事实与原因:
我经人介绍,跟黄某华后于2021年10月9日登记结婚,双方均系再婚。婚后双方未共同生育子女,家住南京市溧水区石湫街道向阳村石场村
近年来,因为一些事,发生争吵。我给黄某华的儿子洗了八个月的衣服,我上12个小时的班,早上六点上到晚上六点,自己的衣服都是用洗衣机洗,他儿子,360天不洗澡,他干那个活挺脏,洗衣机是没法洗,手洗都洗不干净,况且他360天不洗澡,抓着他不洗澡只换衣服,他父子两人走进我的家。
经济方面,黄某华月薪约9千元,而我月薪仅约3千元。自2021年5月至12月31日,黄某华仅转给我1千元作为生活费,其余七个月的开销全由我承担,包括房租水电等。此外,我还额外转给黄某华6500元,旨在维系家庭和睦。
黄某华的三姐黄某梅骂我没有给他的侄子洗过一件衣服,骂我嫁一千嫁一万嫁,这都是黄某华和他一家人商量好了。因为黄某梅骂我,双方因此发生肢体冲突。
更甚的是,黄某华还挑拨我与女儿的关系,导致女儿与我发生冲突,甚至用剪刀相向,我也因此受伤。
我因黄某华及其家庭事务精神受到极大打击,甚至怀孕流产,而黄某华未出一分钱。我不得不使用原本为女儿上学准备的资金进行手术,且在月子期间,黄某华也未曾给予任何关怀,导致我落下月子病。
我在这段婚姻中经历了诸多不公和困境。不仅承担了繁重的家务劳动和经济压力,还遭受了家庭内部的矛盾和冲突以及黄某华及其家人的冷漠和无情。这些经历无疑对我的身心健康造成了极大的伤害。
我的具体反映请求:
1.不同意离婚请求法Y支持;
2.请求媒体公示,让全国网民监督执行。
最后,我承诺,以上所反映的内容真实可靠,并愿意为此承担法律责任,希望相关部门能够予以重视,请全面审查本案,作出公平与符合情理的裁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