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晓金是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南阳街道南翔村3组的一名村集体成员,应其要求,现就其所遭遇的严重非法占地毁灭房屋事件进行公开曝光,恳请社会各界给予关注和支持,以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揭露并惩治相关违法人员。事件背景
因地铁1号线三期工程建设,杭州市政府与各区政府签订拆迁工作责任状,各区政府(管委会)负责动迁和安置工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拆迁任务。自2017年起,杭州萧山区委区政府成立杭州空港经济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空港管委会”)经办此事。经公开招标,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杭州地铁公司)获得该项目的具体征地拆迁工作。但在政府纵容下,其却以地铁一号线三期工程项目征收土地为幌子,滥用职权,对不在征收范围的朱晓金户所在的南翔村3组进行了非法占地和房屋毁灭。尽管浙江省政府明确告知朱晓金户所涉地块并未征收,但空港管委会仍无视法律法规,强行推进征地行为。
非法占地毁灭房屋
从2017年6月开始,朱晓金户被不法人员先后多次使用欺骗、威胁、围堵、借助工作单位施压、造谣毁谤、非法入侵住宅等方式,试图逼迫朱晓金户与之签订田地房屋买卖协议。 2017年7月3日中午11时多,空港管委会原主任倪世英亲自威胁朱晓金等人,朱晓金始终没有屈服,不与签订协议。
2017年11月22日中午,失去耐心的空港管委会在没有达成买卖协议、没有启动征收程序、没有进行司法程序、没有进行任何补偿安置等前提下,对朱晓金户进行了非法占地和毁坏行为,致其房屋毁灭,导致其一家所有生活物品被埋,生活陷入困境。
好在,经过朱晓金举报,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萧山分局确认杭州地铁公司未批先占,并对其做出处罚决定。但杭州地铁公司仅缴纳了罚款,拒不履行其余处罚内容。
经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萧山分局申请,2019年11月29日,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法院做出(2019)浙0109行审179号行政裁定书,对拆除被申请执行人杭州地铁公司在非法占用的2657平方基本农田上新建的构筑物及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的处罚内容,准予强制执行,并交由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政府南阳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遗憾的是,该裁定至今未执行,处罚决定中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21442平方米土地,裁定中也未提及。
之后,经过申请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朱晓金也未能挽回其损失,既没拿到征地补偿款,也没拿到房屋及室内财产被毁的赔偿。在2020年11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的裁定书中萧山区政府否认批文征收朱晓金田地房屋,仅在杭州萧山区法院(2020)浙0109行初48号判决书中再次确认地铁一号线三期工程项目中非法侵占了他的田地房屋。
然而,公安机关的不作为更是令其不能释怀。在田地房屋被毁后,朱晓金多次向110报警求助, 但公安部门在现场不予保护,更是不予立案。对提供犯罪嫌疑人及具体犯罪事实证据,向杭州公安萧山分局进行书面刑事报案、刑事复议,均无果。而在此之前,朱晓金曾多次遭不明身份人员非法入侵住宅,其分别于2017年6月28日、2017年11月17日、2017年11月20日向110报警求助,但杭州公安萧山分局均不予以立案受理。在其遭遇威胁后,向各级公安机关申请《人身财产保护》但转至属地均被告知不予受理。
因其坚持维权,空港管委会及相关部门对他进行了打击报复,包括非法拘禁、非法绑架、跟踪监视等手段,试图压制他的维权行动。
朱晓金户在当地穷尽法律救济后向国家信访局走访反映问题却没有短信告知,没有客户端信息,无任何走访查询记录信息,被涉嫌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卖访销号,走投无路被迫喊冤。
诉求与期望
鉴于以上违法事实,朱晓金恳请社会各界给予关注和支持,要求相关部门依法查处空港管委会、杭州地铁公司及相关责任人的违法行为,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要求相关部门尽快解决他的合法权益被侵害问题,赔偿因土地被强占、房屋被毁坏给其造成的各项经济及精神损失,恢复其户的正常生活。他坚信,正义终将得到伸张,违法者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他将继续坚持维权行动,直至问题得到彻底解决。同时,我们也呼吁更多受害者勇敢站出来,共同揭露和抵制此类违法行为,维护我们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