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尚德缓刑书》
本文录自《汉书•路温舒传》,乃路温舒为汉宣帝所上谏文。路温舒,字长君,西汉巨鹿(今河北平乡)人。少时牧羊,取水中的蒲草写书。后求为狱小吏,学律令,转为狱吏。昭帝时任署奏曹掾、守廷尉史。作者为狱政积年老吏,深知汉兴以来狱政积弊,希望宣帝借初上位之机,除旧布新,以称天下之望,故有此文焉。
全文分为三大部分。
第一部分为引文,说明上书动机。远引恒文,近引汉文,利用历史说明一个国家有乱则治,天降圣人。最后引入时事,说昭帝亡而昌邑立废 ,大将军应天 援人,辅宣帝即位,正是改变历史弊政的好时机。勉励宣帝继祖宗之德,向汉文帝学习,以昭天命。
第二部分论自秦以来狱政之失。秦轻仁义而重法制,汉高祖初入咸阳,约法三章。但建元以后,汉法因袭秦法,文帝因缇萦上书,废肉刑,但从根本上未变其质。武帝以来,天下多事,故刑法益转烦苛,狱吏当政。弊端百出。路温舒当然不能说汉武帝的坏话,故将法密政苛,狱吏当政的弊端都推到秦代之失。在疏中,他揭露出治狱者在审讯时,使用逼、供、信的种种残忍行为。指出狱吏乃是“不顾国患”的“世之大贼”。
第三部分为末段,希望宣帝能“扫亡秦之失”,广开言路,尊德省法宽刑,以废除治狱之吏。
今天学习此文,除了治狱立戒"逼、供、信"的现实意义外,文章本身的表述也有我们学习的地方。
一是行文顺序,构思之巧,便于对方按受。凡帝之初上位,多欲建功,易受臣谏。作者抓住了宣帝这个心理上书,勉励宣帝开布新局,作个圣贤之君。且当时霍光辅政,宣帝要采取新措施,离不开霍光支持。所以文中又赞美了霍光。汉之狱吏之政,汉武为甚,作者也避开这一奌,以免霍光和宣帝脸上无光,产生逆反心理。综观本文,对于帝王和当国大臣的心理,是掌握的比较到位的,也取得了积极效果,史载,这些意见得到了宣帝的肯定。
二是思想性。文章贯穿着儒家愛人的仁义观念。狱吏当政,结果就是草菅人命。“夫狱者, 天下之大命也,死者不可复生,绝者不可复属”,刑狱关系民命。建议“扫亡秦之失,尊文武之德,省法制,宽刑罚,以废治狱”。这篇奏章希望让“崇仁义,省刑罚”,“敬贤如大宾,爱民如赤子”的汉文帝的德治传统在汉宣 帝手上发扬光大,诚有益于国体、治体。所引《书经》古语:“与其杀不辜, 宁失不经”,“乌鸢之卵不毁,而后凤皇集;诽谤之罪不诛,而后良言进”, “山薮藏疾,川泽纳污,瑾瑜匿恶,国君含诟”,都是金玉良言,在构建和谐 社会的今天都有借鉴意义。
三是文字功夫。本文无气势,却胜在恳切,且多用对偶,排比,己初步体现了散骈结合风格。
(二)《酷吏列传序》
《酷吏列传序》,是司马迁在《酷吏列传》中作的序。全文如下:
孔子曰:“导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导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老氏称:“上德不德,是以有德;下德不失德,是以无德。”“法令滋章,盗贼多有。”太史公曰:信哉是言也!法令者治之具,而非制治清浊之源也。昔天下之网尝密矣然奸伪萌起,其极也,上下相遁,至于不振。当是之时,吏治若救火扬沸,非武健严酷,恶能胜其任而愉快乎!言道德者,溺其职矣。故曰“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下士闻道大笑之”。非虚言也。汉兴,破觚而为圜,斫雕而为朴,网漏于吞舟之鱼,而吏治,不至于奸,黎民艾安。由是观之,在彼不在此。
本文论述单一法制的危害,说明德治的重要性。全文分三层。第一层引用孔老之言。说明脱离了德治的法制是不健全的,最后的结果只能是法不胜治。第二层是作者对孔老之言的赞许,又用秦代的事实加以证明,最后归结为孔老之言。第三层用汉初的简法宽政,民风淳安加以证明。
本文的最终结论同路温舒的结论是一样的,都是尚德宽刑。不过路温舒作为经年狱吏,主要是从狱政的具体实践角度加以论述,而史马迁作为一个史学家,则从学术思想和朝代兴衰的历史教训角度来论述这个问题,显得更加深刻。
司马迁的观奌是,"法令者治之具,而非制治清浊之源也。"这个观奌是发人深思的。法制只是个维持社会秩序工具而已。一个社会要长治久安,缓解矛盾的本源在于人要有羞耻之心,对自己的行为自我约束。因此,法治必须同德治相结合。秦代单一法治,只能鼓励轻义重利,争勇斗狠,世风日下,矛盾更多,其结果就是原来法律不够用,得更多的法律,如此恶性循环。这一奌贾谊在《治安策》中也多有论述。因此,治国者以治理人心为要。汉代最终儒法合流,外儒内法。这说明立法的一个原则是法律同道德相衔接,以德入法,以法护德。
实行法治是现代化社会国家治理的趋势。但单一法治也是不行的。市场经济人们的利益矛盾日益复杂,最后只能法不胜治,只能养活一批以讼事为专职的律师和庞大的低效的司法队伍,遗留下大量的治理死角,不利于社会风气的改善。人心倒了,还能扶得起来吗?人们不敢扶倒者的荒唐事不能再延续下去了。这就是我们在强调法治的同时,也要提倡以德治国的原因。
如何德法结合,是时代的大课题。以往法罚恶,如何法扬善?一也。深圳有《好人法》,行人扶倒者,如果出现纠纷,由倒者举证,而不由扶者举证就是个例子,这避免了扶人者行好事,还要花大量时间和精力证明自己不是交通肇事者的悲剧。这只是个例子。法扬善是个大课题。
基层人际秩序主要靠基层治理,一个重要手段是乡规民约,如何把乡规民约这样的德治同法治结合起来,加强其权威性,也是个问题。这方面,浙江枫桥经验开了个头。
中国自古以吏为师,官风引导民风。加强党德党风党法的建设和结合,一个大问题。
在司法和执法实践中,如何将法律的平等性和道德的等差性结合起来,国法人情相统一,例如缓刑,减刑,人性化执法等,也是个课题。
最后核心价值观才是把德治和法治结合的关键。立法是死的,法律解释是活的,既不能死得冷冰冰的,也不得活的没边,因此要用核心价值观来统一,既不违背法律,也有利于引导民风。
鉴古知今,才是读书之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