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琼瑶辞世所想到的
琼瑶去世,各平台都有纪念之作,自是理所当然。毕竟一代言情作家。
以前也读过琼瑶的书,只是年长日久,具体情节都淡忘了。如今琼瑶离去。感想还是有的。
少年慕艾,情窦初开,钟情于人,纯洁无暇。两情相悦,以为二人世界之外,余皆不论。喜欢琼瑶小说,不必说的了。
故琼瑶的言情之作,慰了无数少男少女骚动的心。
人海久历,便知爱情尚有众多羁绊。社会身份,家庭责任、门第、财富、前途,等等,都在影响着男女感情。爱情并不是走向婚姻的唯一途径。想及于此,便知当日多么天真。
何况,人生不断成长,认识不断改变,人际关系不断调整。昔日梁祝,今日怨偶。两情相悦,能得久乎?海枯石烂,岂不虚枉?即如青梅竹马者,一生携手者,能有几人?至于一见钟情,就更不用言了,爱情的密电码一时是对上了,敢保证一辈子密码不变?
于是情变迭生,去者无情,失者断魂。
爱情,受生理、精神、社会、物质的制约,没有定规,说不清道不明,没有抽象不变的纯情。终生至情之人,乃是异数。
由此观琼瑶小说,又有"骗"了无数爱情过客之感。
至于琼瑶夲人,一生追逐爱情幸福,终尝己愿,由此毁誉生焉。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这奌,我到是能理解。
国人作事,总想事事周全,莫过于顺乎天理、国法、人情。
男女自有性别,异性相吸,两情相爱,岂非天理?合法同居,缔结婚姻,自是国法。夫妻合乐,便合人情。
三者俱合,岂非圆满?
只是月缺月圆,世事不如意者常八九,男女者,总有不如意处,便有种种世态。
天生性别错生者,异性无趣,同性相恋。虽合人情,于天理、国法不合。非法同居,虽顺天理、人情,不合国法。第三者插足的,亦是如此!
不以规矩,不成方圆。故同性恋和第三者,只能沉于水面之下,不能见于光日之上。
然其也非罪恶,不过个人选择罢了。毕竞国法虽则如绳,捆绑不成夫妻不是?
礼法只是后加的。先秦之时,上已之日,男女自由相会,也有桑间濮上呀。
封建社会,讲究男女大防,什么授受不亲,跟防贼似的。
《汉书·张敞传》中说, “敞为京兆,朝廷每有大议,引古今,处便宜,公卿皆服,天子数从之。然敞无威仪,时罢朝会,过走马章台街,使御吏驱,自以便面拊马。又为妇画眉,长安中传张京兆眉妩。有司以奏敞。上问之、对曰:‘臣闻闺房之内、夫妇之私,有过于画眉者。’上爱其能,弗备责也。然终不得大位。” 瞧瞧,张敞闺房之内画眉,碍别人何事?终妨其前程。这也太过了。
即使如此,也有西厢之会,牡丹亭梦呢。
何况英台嫁于马三才,而奔山伯墓,双方化蝶而去,亦千古传唱呀。
如今社会宽容至极,私情已见怪不怪了。
我想,两性之间,纯以情合,无视门第、财富,根据恩大胡子(恩格斯)的看法,只有到那"共产"主义社会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