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人生“红线”是不能踩的
作者 : 林耀平
什么是人生的“红线”?就是法律法规。
遵纪守法是一个人一生必须谨守的一条“红线”,绝对不能踩,碰都踫不得。否则,轻者会碰得头破血流;重则会被判刑蹲监牢;罪大恶极者还会挨“枪子”。
我写此文之意,一是警示那些“胆大妄为”之徒;二是告诫那些不学法不用法之“法盲”;三是提醒广大公民和未成年人自觉遵章、守纪、守法,为构建一个文明、和谐、安稳和健康向上的社会做出贡献。
首先,讲讲守法的含义。守法,是指一切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政党、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全体公民自觉地遵守法律的规定,将法律的要求转化为自己的行为,从而使法律得以实现的活动。
法的遵守包括权利的正确行使、积极义务的履行和禁令的遵守。
立法者制定法律的目的就是要使法在社会活动中得到实施。如果法制在社会生活中得不到遵守和执行,那必将失去立法的目的,也失去了法的权威和尊严。
其次,说说守法的意义。守法对建设一个公正、文明、和谐、健康、向上的社会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守法的意义太重要了,但从大的方面讲,我认为起码有以下三个方面:
一是守法是社会法治的社会基础。我国法制思想的刍形可以上溯到春秋时期,其代表人物有管仲、子产等;在战国时期的代表人物有李惺、吴起、商鞅、慎到、申不害等等。这些法家代表人物,其法治思想虽各有所论、各有所长,但比较统一的思想都强调以下的大概意思:“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也就是说: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不讲亲疏远近,无分贵贱门庭,一律以法律为准绳。这与我们当今法治社会所坚持的原则基本一致。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没有法治,社会乱套,人人不得安宁。
当然了,古代的一些法治思想,有其局限性:一是为了维系封建社会的皇权统治,在具体落实上会有些偏激,甚至偏差;二是在惩处犯人过程中也造成了不少的冤假错案;三是更有甚者还有乱杀无辜的现象,或者一案连“九族”等等。但总的来讲,在古代,我国的各个朝代的法律法规,对于维系和巩固当时社会的正常运转还是起到了较好作用的。因为它确实是保障社会正常运转的社会基础,无法不得安啊!
二是社会成员自觉守法是全体人民统一意志、统一行动的重要方式。作为一个正常人,谁都愿意生活在一个自觉遵纪守法、大家和平共处、人人平安幸福的氛围中。俗话说:“林子大了什么鸟都有”。我们身边也会有那种“见利忘义”、“唯利是图”、“不劳而获”之徒,甚至有那种为了金钱出卖灵魂、充当卖国贼、拿了外国人的臭钱、舔了外国人的后脚跟之“汉奸”、“走狗”,为外人收集我各种军事情报、科技情报、商业机密情报等等,触碰国法之徒也时有发现。作为炎黄子孙的我们,一定要提高警惕,除了自己保证不犯法外,要时刻警惕身边的一些不法分子,以免误入歧途,成为祖国的罪人。
三是人民群众和每个公民自觉守法是减少违法犯罪的根本保证。要做到让人民群众和全体公民自觉守法,说老实话,还是个任重而道远的过程。首先,法盲者还不少。当今之世,不学法、不懂法、不用法的人大把的。有的人为了金钱、为了利益,甚至触碰了法、踩了“红线”还蒙在鼓里,这样的人还真不少。其次,由于冲动而触犯刑律的案例也屡见不鲜。比如非法集资、把罂粟当花朵种、售假卖假、坑蒙拐骗等等。再次,执法犯法者大有人在。比如:自党的18大以来,仅公安厅长以上干部就有20多名高官落马;至于公检法三家的处级以上落马官员更是不计其数。最后,亲情之间为了利而违法犯罪的也不少。比如:为了财产继承、分配不动产,兄弟姐妹们兵戎相见的也有;为了赡养父母的纠纷大打出手也还存在;合伙经营在人事安排、经费管理、财产分配等等方面刀棒相加,甚至触碰刑律的案例也屡见不鲜。
再次,聊聊守法的养成。让一个人养成自觉遵纪守法的好习惯尚需做大量的工作。一是要学法。在当今法治社会条件下,学习法律法规太重要了。学法,是依法办事的需要。在现实生活和工作中,依法办事是社会稳定、经济繁荣和人们在法制社会里生活的必然要求。比如:要保家卫国,作为适龄青年,就要积极地响应号召,报名参军去;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就得依法依规为人民服务,不能以权谋私、假公济私,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不能干那种“吃拿卡要”的事;经商办企业的,就要依法纳税,不能偷税漏税、违法犯罪;公检法部门在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就得严格执行“执法者带头守法”之铁纪,不能“执法犯法”、“明知故犯”,否则就是“罪加一等”、“绝不轻饶”。同时,要学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党的18大以后,全国立腐败案件达464万件之多。这些贪官污吏,他们没有知识、没有文化吗?肯定有文化,众多人还是硕士研究毕业生、博士毕业生的。但是,这当中,有众多的高官并不懂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甚至文科硕士研究生毕业的人也不知道“仁义礼智信”为何物?“孔门四科”(德行、言语、政事、文学),“德行”科永远是第一位的,在古时候,德行科没学好,其它科是不能学的。德行科的核心就是“仁义礼智信”和“温良恭俭让”,把“四书五经”学好了,德行科就过关了。换句话说就是: “把德行这一门课学好了、用好了,就不会出现那么多的贪官污吏了”。当然了,加强对违法犯罪分子的惩处力度十分重要。在毛泽东时代,是容不得腐败分子的,解放初期的刘青山、张子善案件的严处就是从严治吏的具体体现;1955年在军队中实行军衔制后,被授予“将军”军衔的1000多名高官,无一因腐败而落马;而自党的18大以后,竟有40多名军中“将军”落马。这帮人,为了往上爬,能升官发财,挖空心思,甚至不择手段地钻营,收受巨额钱财和珍贵物品。两只手,一手收,一手送,“行贿受贿”,一揽无余,尽在“手掌间”,给党的形象造成了极大的损害,教训十分深刻!
最后,瞧瞧违法的悲剧。当今之世,因为违法犯罪而造成悲剧的案例,数都数不清。
我们先来介绍和分析“上梁不正下梁歪”引发的命案吧。在一个夏日,某时尚女(以下简称“梁女”)驾驶一辆宝马车路过一个单车修理摊时,因转弯过急把放在路边的一辆待修理的单车刮倒了,修单车的师傅将梁女拦下,梁女遂停车下来观看,问师傅赔多少钱?师傅说:“这是别人的单车,我做不了主,你得与车主协商才行。”但一时半会又联系不上车主。在这个过程中,梁女与师傅争来吵去,声调越来越高,在拉扯过程中,师傅修单车脏兮兮的手把梁女的连衣裙搞脏了。这下梁女不干了,大声说道:“车子的问题暂且不说,你得赔我的连衣裙。”师傅反复解说:“我帮你洗干净还不行吗?”梁女死活不干,非要师傅赔她3000元。二人争执不下,周围的人也越围越多。此时,梁女打了个电话。十来分钟后,从斜对面高档小区走来一对男女,此二人正是梁女的父母。男的来到现场恶狠狠地质问师傅:“三千块钱你赔不赔?”梁母也在一旁大喊大叫,还在“火上浇油”。师傅说:“你说出赔的道理来!”该恶男不由分说,拿起单车摊位上的打气筒就朝师傅的头部砸去,瞬间,师傅的头被打得血流如注,他赶紧用手捂住,血从手背、手心一个劲地往下流淌。于是,师傅咬着牙对恶男说:“好!三千块,我赔给你。你等着,我回家拿来”。只见师傅捂着头往一个似平民窟的低矮小区走去,十多分钟后,见师傅右手插在胸前,快步地走向恶男,他不由分说地拔刀就捅,一边捅一边说:“三千块,我赔你!”师傅连捅三刀,恶男还没弄清楚怎么回事已是一命呜呼了。此时的梁女母亲不知所措,喊声叫声不绝。师傅三步并作两步,用刀对着梁母又是几刀。这时的梁女还在宝马车里享受着炎热夏日的空调呢,她根本不知道在车外其父母已经“升天”了。师傅则一不做二不休,迅即来到宝马车旁,打开车门将梁女像抓小鸡一样从车里抓出来,又是连续几刀,然后将梁女丢在地上。
事后,据说梁女的父母平日里就是那种凶神恶煞之人,吃不得一丁点亏,尤其是对女儿的教养,过度地迁就、宠爱。所以才酿成了因小事而引发的血案。
此一案件,让人唏嘘不已。一是父母的德性对孩子的影响太重要了。曾几何时,过去大都是独生子女,对孩子宠爱过度而酿成的苦果大有人在。如今众多的父母对孩子有个称谓需要改一改了,即:对子女基本上都喊他们“宝贝”,或“宝宝”。笔者曾写过一篇文章,题目是:《喊他宝贝,弄不好变成累赘》。在“宝贝”声中长大的孩子,他会有“众星捧月”之感、“高高在上”之优、“不可冒犯”之势。在“宝贝”声中长大的人,是吃不了一丁点亏的、是得理不饶人的、是极易偏激的、是容易走极端的。到出了大事以后,作为孩子的父母,可能就会要承担起“吃不了兜着走”的责任和后果了。二是忍一忍海阔天空,激一激天翻地覆。人与人之间发生的各种矛盾纠纷,无论是刑事案件还是治安案件,大都是由一丁点小事引发的。如果互相间都能做到“好好说话”、以理服人、得饶人处且饶人,则能做到“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之效果,否则就有可能发生“白刀子进红刀子出”的恶性案件,这是谁也不希望看到的。三是研究透四个字,一生平安幸福。这四个字就是“学、度、忍、亏”。学是基础,度是关键,忍是保证,亏是方法。因篇幅所限,恕不赘述。
我们再来看看只因错过了公交车站下车而引发的15条人命的惨剧。此一案件发生在6年前的重庆市万州区:撒泼荡妇只错过了公交车下车点而在车上发飙,置车上15人性命于不顾,去抢夺高速行驶中司机的方向盘,导致载有15人的公交车在桥上坠江,车上15人无一生还的惨剧。
分析该案的发生,不难看出以下几点:一是撒泼荡妇,毫无德性。乘坐公交车错过一站,有什么了不起的?在下一站下车不就得了嘛。为什么如此冲动呢?为什么违法去抢夺高速行驶中的汽车方向盘呢?这是典型的违法行为。最终连自己加全车的人都连车带人全部坠江身亡。俗话说:“别冲动,冲动是魔鬼”,一点没错!二是驾车司机,缺少人性。司机如果发现有乘客错过了下车站点,即使是违规停车,让其就近下车也不算大过。再有,荡妇去抢你的方向盘,为什么就不能把车停下来处理呢?为什么非要继续高速行驶呢?要知道:车上所有人的生命安全都系于司机一人身上,赌气驾驶或做任何事,都是万万使不得的。要牢记:人的生命安全永远是第一位的。
总之,法制的健全,能让人有法可依;法规的遵守,能让社会有序;违法者的被惩处,能让公民感到法治的威力。希望每位公民都要学法、懂法、守法,并且力争做到用法来保护自己及家人的安全,让我们这个社会更加文明、有序、和谐、健康、向上,并且都为此贡献自己的力量。

林耀平先生简介
林耀平,男,一九五七年生,中共党员,大学本科政法专业毕业,高级政工师。出身草根,从军二十六年,其中任团政委六年,空军上校军衔。转业后任副县长,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分管公检法司十二年,在团、处级领导岗位上工作二十六年。长时间从事“党、政、军、警、民”工作,具有丰富的实际工作经验。在职时现场成功处置、化解多起涉及人命关天的大事,被百姓誉为“人民好公仆”,现还收藏有锦旗。现任桂林市职工大学客座教授、桂林市红色学院导师、桂林市国防教育研究会讲师团团长、桂林都市七星文艺社社长、桂林都市军旅文艺社社长、多家文学社荣誉社长、中国华南最高峰审稿者之一等等。中华诗词学会会员。是桂林市党的十八大精神宣讲团成员和七星区党的十九大精神宣讲团成员。喜欢写作、体育、文艺和教育。发表文章一千多篇,其中80%以上发表在省部级以上刊物或媒体。著书、主编十三本,共计三百八十多万字。其中,退休六年出自己的书七本,超过一百三十万字。十多年来在桂林市十七个县、区有关人员讲授儒道、读书、素质、法治、孝道等党课、传统文化课和日常思想教育课几百场次,获众多高度赞扬。一个村干部说:“我听了四十年政治课,没听过这么精彩的”。自二零二二年二月以后,每月都登上“二五财团”和“大华集团”讲坛,讲授“党声党课”和“传统文化”课,且场场精彩。在“二五财团”百期“党声党课”的授课质量评比中,技压群芳,勇夺第一,骄人业绩,非常耀眼。此外,为庆祝建党一百周年而独立撰写的《中国共产党在越挫越勇中走向辉煌》论文(4435字)获桂林市全市离退休老干部征文一等奖。已撰写、发布自传体长篇连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