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恒的艺术追求
——首访何海霞大弟子、中国美协会员著名山水画家王启端
与何海霞先生大弟子、中国美协会员、著名画家王启端先生在其工作室采访时合影
对于中国画而言我是个门外汉,然而对中国画的思索和探求,则是我下功夫考虑的,特别是在对一些艺术家的采访中,令我感慨万端。在采访何海霞先生大弟子、中国美协会员、著名画家王启端先生过程中,就给我留下了深刻的、难以忘怀的印象,尤其是看了他那功力深厚的画作,令我激动不已。于是我与启端先生攀谈起来,聆听他那深刻而独到的见解,可谓发人深省,他那关于中国画的“比兴”原理,不能不说独树一帜。我对启端先生的访问就从此话题切入。
启端先生开门见山,略有所思地说道:绘画可以描绘所有自然景物,有“山水”,有“花鸟”,有“人物”(西方人称为“风景画”,“静物画”,“人物画”);诗歌同样可以描写,也可以吟咏。可见造型艺术和文学之间并不存在一道绝对的鸿沟。但是文学除了诗歌,还有小说和戏剧一类的体栽。小说里尽管描写风景,但其主要目的,还是为了描写人和人的社会生活而服务的。
启端先生稍停片刻后说:可以说自人类文化产生,还从没有过(也不可能有纯粹描写自然物象的作品。寓言故事里“拟人化的动物和植物也是为了表现人的思想感情和社会生活而出现在作品里” );戏剧更可以说明问题;如果纯粹的自然景物的描写也可以代替主观思想和感情,那么舞台上就会只有布景没有人物了,这还叫什么戏剧呢?可见,不同的艺术形式,会有不同的“长处和短处”。
说到这里,启端先生进一步讲道:绘画,有“人物画”,“风景画”及“花鸟画”之别,这些区别有什么不同,其中更深一层美学性质的差异到底是什么?很少有人去探究。
绘画史中有一个一般的事实,无论中国或外国,在早期者是以人物为主。“山水”,“花鸟”只是陪衬(这种情况仅指独立的绘画而言,并不包括工艺美术中的装饰性图案之类)。纯粹的“山水”和“静物画”是后来从人物画的背景中脱离出来的,比如独立的山水画和花鸟画, 基本上是唐宋之开始出现的,而完全的独立的“风景画”到17世纪在荷兰才发现。
启端先生强调:研究具体科学的人,如果没有哲学思想是不行的。同样,研究和从事具体艺术活动的人,如果缺乏美学思想也不容易深刻。中国画史中的“山水画”和“花鸟画”占了一个绝对的优势(“无论数量和质量”),与之相比较,“人物画”只属于较次要的地位。在宋代之前,还是以人物画为主,自然物画后来居上。这样,到了元代以后,国画便以自然界的物象作为主要描绘对象(题材);表现人类自身的活动,反而退居于次要地位了。这种现象非常值得研究。
启端先生指出:“一切艺术都是社会生活反映的产物”的美学原则,一旦应用起来会产生很多问题。一幅以人物活动或肖像为题材的作品,人们说它反映了人类的社会生活是不成问题的,然而说一幅“山水”画也是这样,就会产生难以解决的问题了。有一种流行的观点认为:以自然物为题材的作品,是“反映”了自然物本身固有的“本质”和人的生活无关,因为自然物之“美”,只在自然本身。这是很值得商榷的事。
谈到“比兴”原理,启端说:对于文艺作品中描绘的自然界物象的形象中所包含的艺术内容的理解,中国古代文艺理论一般用的是“比兴”原理。虽然这种理论没有更深地涉及哲学和美学。但它还是比较实在地说明了文艺活动中的某些真实现象。
“比兴”原理的最根本一点,就是它说明了,在作品中尽管描绘者为“物”,但其中真的要表达的而在于“人”——即所谓“借物咏情”或“以物喻人”这个事实。因此,在这里就产生了一个矛盾:——如果按“比兴”原理,自然物之“美”不在“物”(或不仅仅在物)而在“人”;按另一种观点,则否认上述事实而坚持说自然题材的艺术品所表现之“美”,即在自然物本身而与“人”无涉。
那么,自然之“美”仅在于自然物本身吗?“比兴”的理论认为艺术作品中所描摹的物象同其中所要表达的内容是不一致的——所借者为“物”(自然),而所言者为“人”(情),比较有意识地在绘画中用“比兴”手法并不太早,那要从独立的山水画、从人物画的背景中脱离出来算起。为了方便,不妨把中国画中出现“比兴”形象大致分为三个不同的阶段:第一阶段,粗略是为北宋以前;第二阶段为宋元时期;第三阶段为明清时期。当然,这样分只是叙述方便而已。
启端具体叙述到:绘画史中,直到晋唐时期,自然景物才开始从人物的背景中解脱出来。现在能看见的最早的山水画就是那张《游春图》了,历来都把它定为隋之际展子虔的作品,虽然并不十分可靠,但最低限度可以作为唐人山水画的风格来看。《游春图》中虽有人物活动描绘,但它作为有“人物的风景画”的美学性质却更明确肯定。图中人物所占的比重已经微乎其微了。这一点是十分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