钟秋鹏(韶关市文艺评论家协会副主席)
近日,两则新闻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广州-广场草地有人投毒,数只宠物狗死亡》和《商场内狗只吓到小孩,孩子父亲夺狗怒摔》。前者报道了广州市荔湾区一处草地上宠物狗中毒死亡的事件;后者则讲述了湖北武汉商场内狗只吓到孩子后,孩子父亲愤怒摔狗的情况。在新闻评论区,大多数人对这些行为表示支持,这种反应值得我们深思,也迫切需要相关部门采取行动。
人们对不文明养犬行为的不满情绪由来已久。如今,公共场所的草地常常成为宠物狗的露天厕所。虽然许多狗主人在遛狗时会牵狗绳,但忽视对于狗尿狗粪的处理,给市民生活环境带来了污染,给环卫工人带来了额外的负担。因此,公共场所发生狗只中毒、摔狗事件时,评论区的一片叫好声也就不足为奇了。
不文明的养犬行为严重影响了城市的文明建设。俗话说“打狗看主人”,狗只给他人造成损害,关键在于狗主人的责任。因此,通过立法来约束狗主人的行为至关重要。执法必须与普法相结合,但普法也必须有执法的支持,这才是解决问题的根本。法律的缺失使得仅靠文明倡议难以遏制不文明养犬的乱象。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速,养狗已成为城市居民生活的一部分。狗只数量的增加导致了邻里关系的紧张、环境卫生问题、电梯内狗只的公共安全等一系列问题的凸显。因此,制定和实施相关法律法规,规范市区文明养犬,已成为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这不仅能够保障市民的健康和人身安全,还能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市容环境卫生,促进城市的文明进步。
让我们共同努力,推动文明养犬的立法和执法,以实现人与动物和谐共处的城市环境。
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