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惨绝人寰撞人案的警示
特约作者:饶晓辉(江西)
近日,网上一则关于珠海车撞人的消息,那真是震惊全国。细读该新闻后,我们在为无辜受害市民惋惜的同时,内心更多的是对肇事司机残忍行为的遣责和愤怒。
该新闻透露:2024年11月11日19时48分许,在珠海发生的驾车冲撞市民重大恶性案件,是一起极其严重和恶劣的事件。这起事故导致了35人死亡、43人受伤,给许多家庭带来了巨大的伤痛,也对社会产生了极为恶劣的影响。犯罪嫌疑人樊某驾车闯闸强行进入体育中心,冲撞正在内部道路锻炼的市民,这种行为并非简单的交通肇事,而是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严重犯罪。
据称,当事人樊某的作案动机,竟然是对其离婚后财产分割的结果不满。因此,樊某将心中的不满泄愤社会及无辜的民众。这种泯灭人性与良知的丑行,其行为罪不可恕。无论是其事后主动自首还是当场辑获,这种因为个人问题而报复社会的行径,其心理的扭曲和阴暗,不杀不足以平民愤。
35条鲜活的生命瞬间消逝,数十个家庭遭遇这莫名的重创,这不只是简单的赔偿和道歉所能抚慰得了的?在这起案件中,樊某肇事的理由令人可笑又可悲,其疯狂的举动,不仅瞬间摧毁了数个家庭的幸福,更在社会的心灵深处划下了一道难以愈合的伤痕。回顾历史,类似的暴力事件并非孤立存在的案。在不同的时期和地域,都曾有过因个人情绪失控或社会矛盾激化而引发的恶性事件。这些事件无一不在警示着我们,社会的和谐稳定需要我们共同去维护,需要我们从个人、家庭、学校、社会等多个层面入手,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完善社会支持系统,强化法制宣传,从而避免类似的悲剧再次上演。
人神共嫉,天理难容。此事件发生后,立即引起中央上层的高度关注,并做出重要批示:对于樊某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行为,必须依法严惩,以彰显正义、告慰逝者,还受害者及其家属一个公道。但愿这个社会能多一些温暖与善良,少一些仇恨和积怨,让全社会和谐共生。
作者简介:饶晓辉,笔名:筱野,网名:竹林听雨,江西抚州东乡区人。1981年10月至1985年10月在福建厦门某部服役。1982年开始文学写作,先后在《解放军报》、福州军区《前线报》以及厦门、泉州等新闻媒介发表稿件。1992年南下广东汕头,就职于一家工艺进出口公司,任公司中层管理。期间,在《羊城晚报》、《汕头日报》、《特区晚报》等发表各类稿件千余篇,并被南方报业集团《汕头特区晚报》聘为特约记者。都市头条采菊东篱文学社执行副社长、特约作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