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求助:离婚探视权被剥夺,来自鹤山伍氏的经历
我是伍柳平,您们好!感谢您们能在百忙之中审阅我的反映材料。我反映的是儿媳妇和儿子离婚后,剥夺爷爷奶奶和爸爸的探视权的问题。
2021年11月15日,我儿子伍某与前妻黄某仪登记结婚,我夫妻也在他们婚姻期间给小夫妻二人买房,因为双方是闪婚,生活一段时间之后,夫妻双方感情不和,于2023年8月份吧离婚。
离婚的一个重要原因是黄某仪要求我夫妻给娘家哥哥买房,我夫妻年龄大了,收入也不高,于是拒绝了。
22年的时候我孙子重度肺炎,住到ICU,医院下发了病危通知书 黄某仪跟其家人一直隐瞒孩子病情,剥夺反映夫妻及儿子对孩子的知情权。后面还是经过江门中心医院官方电话才得知这回事。小孩一出院我们刚接回来让他休养,但是黄某仪一家人直接就报J把小孩带走了。
从小孩满月之后我夫妻跟孩子爸爸就没见过,一直向我夫妻跟孩子爸爸索取抚养费。
现在我儿子每个月都对方1500的抚养费,但是对方不让看孩子,剥夺了我夫妻跟孩子爸爸的探视权。
开始的时候答应好好的,但是每次提前跟她说好了去看 第二天要不是小孩带出去玩,就说不在家,找各种借口让反映夫妻和儿子看不见孙子。
我万般无奈,最后找了鹤山市妇联相关单位去沟通,但是都没有用。后我夫妻又报了3次警J,黄某仪的家人当着PCS的面表示拒绝让我见孙子。
我夫妻在鹤山市20多年租房居住,已经年老体衰,身体多病,为了大儿子结婚前后从买房子,办酒席等各种费用花费近百万。但是最终现在连孙子的面都见不到。
所以我恳请上级相关单位帮我们协调此事,虽然孩子的父母离异,但是双方家庭有一个健康良好的关系更有利于孩子成长。
最后恳请上级相关单位帮反映协调此事,不要剥夺作为爷爷、奶奶、父亲的探视权。
我承诺,以上所反映的内容真实可靠,并愿意为此承担法律责任,希望相关部门能够予以重视,请全面审查本案,作出公平与符合情理的裁决。希望社会媒体及正义之士伸出援助之手,为我主持公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