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求助:上班途中突发心脏疾病去世不算工伤无赔偿,来自山东杜女士的经历
我是杜少娜,来自山东,是考*杰的妻子,您们好,感谢您们能在百忙之中审阅我的反映材料。我反映的是我老公考*杰在上班途中突发心脏疾病去世,单位不申请工伤,没有任何赔偿的问题。以下为具体事实经历过程。
1993年3月,我丈夫考*杰入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山东省分行(曾用名:中国银行济南分行)担任信息科技处科员职务,2001年调入中国银行总行,在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软件中心核心开发部工作。
我丈夫入职中国银行以来勤勤恳恳工作,经常介绍单位安排加班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2022年1月5日,我丈夫在上班途中在离公司20米的公交车站突发心脏病而死亡,我老公在呼救的过程中拨打了120电话,挂掉了电话且未出车。
我丈夫在死亡事故发生前,已经在中国银行及其关联公司工作将近30年,我丈夫生前的大部分时间都贡献给了中国银行及其关联公司。
我丈夫在单位工作期间,经常加班工作,指导新入职员工的工作,因为工作突出,多次受到你单位的表彰。
在我丈夫倒在离公司20米的公交站牌死亡后,单位作为雇主对家属不闻不问,未履行任何赔偿义务。
我丈夫死亡后,单位及中国银行的相关领导曾向我承诺为儿子成立教育基金会,分担儿子的抚养和教育义务,但时至今日基金会仍未成立,只有单位的团队在最初第一年捐款给了一部分费用,中国银行及其关联公司没有任何形式赔偿补助,举动令家属感到心寒。
我丈夫在中国银行及其关联公司工作的30年期间,经常加班工作,导致身体健康受损,从而引发疾病。所以我认为,中国银行应该对我老公的死亡承担责任赔偿责任。
我老公死亡前,家庭美满幸福,而事故的发生,给整个家庭造成了极大的精神压力。事故发生后,单位推卸责任,未给我老公申请工亡,未享受工亡待遇,公司也拒绝就事故的合理损失进行赔偿,单位领导承诺为我儿子分担教育和抚养费用未履行。
最后,我恳请相关上级主管部门及领导关注此事,按照相关法律对我老公在上班途中造成的死亡赔偿各项损失;我老公在单位上班期间社保未缴纳部分,理应补缴或补偿。最后,我承诺,以上所反映的内容真实可靠,并愿意为此承担法律责任,希望相关部门能够予以重视,请全面审查本案,作出公平与符合情理的裁决。也希望社会媒体及社会正义之士伸以援手,帮助普通百姓维护正当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