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求助:林地田地被占,相关单位不履行协议,来自山塘村民的经历
我们是万崇镇丰林村W会山塘村全体村民,您们好!感谢您们能在百忙之中审阅我们的反映材料。我们反映的是山塘村林地被占,田地被强Z,相关单位不履行协议的问题。
1981年我国农村全面实行农业、林业生产责任制期间,原丰林大队山塘生产队确认登记了万山林权林权证,山塘生产队确权的范围内部分林地仍被原万崇人民G社、万崇ZF在较长一段时间内无偿占用、管理。
山塘村小组村民在2007年开始持续向万崇镇ZF请求归还被占的林地,在全体村民的不懈努力下,万崇镇ZF在2009年10月1日与丰林村村W会、山塘村小组订立归还其q占的林地协议,协议由乐安县林权相关单位主持调解,山塘村小组全体村民参与签名、盖章。
在双方协议履行期已近十五载期间,万崇镇ZF都一直无视双方协议书的存在。根本的原因在于村民先后Q占山塘村小组集体林地土地,违Z建设了建筑风格新颖楼房共计十二栋。
该部分违Z建房发生初期山塘村小组多次派代表要求镇ZF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切实制止非F占用林地建房问题的发生,而万崇镇ZF未能履行相关职能,放任该问题蔓延,发展,导致非F占用林地建房局面无法收场。也使得该地段内非F建房者无一申报通过农村集体土地(林地)建房审批,也未缴占用林地建房需承担的相关税费。
2009年10月1日万崇镇ZF与山塘村小组村民签订的协议合法有效,但该协议签订后万崇镇ZF未能全面履行协议义务,导致其违约事实的发生。
就在2024年8月26日万崇镇ZF未与我村小组签订任何协议的情况下,指挥挖掘机在我组林地上非F毁林,强行施工,当我组村民获悉赶去理论并要求停止施工时,万崇镇ZF指挥工作人员及PCS阻挡并驱赶我组村民。
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万崇镇丰林村W会山塘村所有村民希望万崇镇ZF全面清查确认非F占用林地建房的林地面积,合理合法的帮所有村民解决此事。
就强Z田地一事,我们认为,丰林村W会在未经我村小组村民同意的情况下私自签订协议,镇ZF和PCS的强Z地、简单粗暴施工已违F违g,请相关上级单位彻查此事,维护山塘村村民的基本权益!
最后,恳请上级相关部门领导关注此事,督促万崇镇ZF履行2009年10月1日与山塘村小组订立协议第三条义务,全面清理并切实解决部分村民在“东去桐山路”地段内违Z建房问题,按2024年国家土地法的补偿规定解决村民补偿。我们承诺,以上所反映的内容真实可靠,并愿意为此承担法律责任,希望相关部门能够予以重视,请全面审查本案,作出公平与符合情理的裁决。同时也希望相关媒体及正义之士伸出援助之手,为我们普通百姓发声,维护我们合法利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