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单位聘用员工真不用买保吗 文/赵华(贵州)
一位在政府部门上班的员工对我说:他是从2O17年1月1日来在某镇里上班的,初来到是政府是搞治安协管员,现在调去政府的文明创建办参加工作。
可以说干乡镇创建工作的工种就是政府工种的第一线。
专门是得罪人的工种(比如:整治乱摆摊设点、和百姓的出店经营、撑杆搭栅、乱办酒席等等),哪个方便不得罪人。
就是外出去打工进了厂,从入厂的那天起,不得超过十五天厂老板必须给自己的员工们买保险,国家行机关的宗旨是在为人民服务,用人不疑人,疑人就不用人,既然相信招聘来政府部门上班,为啥不为员工买保,
某人他向我说了这一系列的话,觉得有点懵了。
根本无法向他解释,也没有什么最好的见意。
只好将他说的话,原本不变地摘抄下来,通过媒体报道的方式,相信有关单位在见到此报道以后,根据<劳动法>及聘用人员政策之有关的规定,特别是政府部门,会作出一些政策之内的见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