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坚决整治和查处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持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进一步严明纪律规矩、加强警示教育,坚决纠治啃食群众获得感幸福感的“蝇贪蚁腐”,现将3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禹州市文殊镇陈西村支部书记田国喜等人在群众办理低保工作中接受吃请问题。2021年3月,陈西村二组组长白春杰找到本组村民范某某,告知其可以申请办理低保,范某某遂在方山镇逯坡村某饭店宴请白春杰、陈西村党支部书记田国喜、村委委员程根稳,期间产生餐费人民币610元,后因范某某不符合低保办理标准未被上级部门批准办理。田国喜、程根稳、白春杰等人行为违反群众纪律。2024年6月,田国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程根稳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白春杰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
襄城县汾陈镇崔庄村党支部书记高举收受服务对象好处费问题。2023年11月,襄城县恒源建设公司按照襄城县住建局要求,安排项目经理李某某带领施工队进驻汾陈镇崔庄村,对该村群众外墙保温项目进行施工。崔庄村党支部书记高举利用职务便利,收受李某某礼品和现金折合价值共计人民币7440元。2024年5月,高举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
鄢陵县彭店镇自然资源所负责人张亚辉收受群众好处费问题。2023年6月,彭店镇自然资源所负责人张亚辉利用职务便利,收受彭店镇殷坡村村民晋某某、殷某某两人所送共计人民币6000元,违规为其两人宅基地变更手续提供帮助。2023年7月,鄢陵县委巡察办巡察彭店镇党委政府期间,张亚辉将所收6000元退还。张亚辉行为违反群众纪律,2024年7月,张亚辉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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