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律师、被告律师,给人印象各为其主,或针锋相对,立场鲜明。如果双方律师庭前加微信好友,被告律师拍照原告律师相关文字、证据等等,未免让原告失落,疑问原告律师还能否真实真心代表原告利益。
若再有诉讼事宜,原告律师还能否被选用?如果其他当事人了解此律师,原告还能否如实推介他?此事后,他的形象、信誉会怎样。
当见到原告律师后,怀疑中国律师团队参差不齐,滥竽充数者不是没有,违规律师不是没有。
今天下午,笔者在长春某法庭外有点感觉。弱弱问原告律师,合适吗。
律师是替各自委托方说话的,帮助各自方梳理事实,合情合理举证辩证。这一切,真实代表国家法律的尊严,维护双方各自权益,体现法律公平正义。
从双方律师形态看,庭前似乎不寻常。原告律师与被告律师串通、卧底或被贿赂,不是没有的。他们损害了律师声誉。

撰稿人李牧,中国大公新闻报业集团董事长兼总裁,中国大公新闻、中国凤展新闻总编辑,竞选口才教育研究院院长,大公文化创建人,志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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