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感于“军人优先”
作者:饶晓辉
当今社会,在各地的机场、车站、码头等一些服务性行业的窗口,我们都能看到“军人优先”这样一条醒目的告示。这也充分说明了,社会对军人的尊崇。
军人依法优先,是军人受《国防法》保护的一项权利。随着军人荣誉体系建设的全面推进,全国交通运输行业军人依法优先工作格局逐渐形成。但在个别地方的少数人当中,也偶有不和谐的声音。而事实上,在这种优先与“权益”“待遇”去相比,换个维度去理解和推行军人依法优先政策,它的意义就显得更为重大。
军人,做为一种特殊的职业,战争年代,他们不畏生死,冲锋在前;和平时期,抗洪救灾、应急抢险,他们一马当先,不言退缩。所以说,国家在出台一些“军人优先”的政策,并不代表是特殊的待遇,这是对军人赋予的荣誉,也可以说是一种尊重。
近几年来,国家崇尚军人、尊重优待退役军人方面,制订了一系列优抚政策。比如,为退出现役的军人颁发优待证、挂光荣军属牌匾等,这些政策的落实,极大地提高了退役军人的自豪感和荣誉感。
记得有一个伟人曾经说过这样一句话:一个在和平年代,不优待军人的国家,是没有未来的;一个在幸福岁月,不尊崇军人的民族,是没有希望的。俄乌战争的生灵涂炭,巴以战火的民不聊生,给了我们最现实的回答,只有优待军人,崇军尚武,才会有永久的和平岁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