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张先生,48户业主代表之一,您们好!感谢您们能在百忙之中审阅我们的反映材料。我反映的是我们夫妻购买朱庄村W开发的违Z建筑,因相关单位,导致48户人家的退房款至今都没有退回的问题。现将事情经历叙述如下。
我们夫妻家住北京大兴区,2014年的时候,朱庄村为了搞美丽新村建设,自己开的建筑二层楼房,并且为了给村里增加收入,就会出售,把夫妻二人看中了朱庄村W会开发的位于村西某中学旧址的村民住宅小区,该住宅为单体独立别墅型。
且购买合同约定,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该住宅若因违W拆除,朱庄村W会须在一个月内退还我们夫妻全部购房款及全部装修费用后,本合同终止。
合同签订后,我们夫妻交纳了购房款1650000元,朱庄村W会将房屋交付,家人对对房屋进行装修后入住该房屋。
2016年4月27日和2019年12月27日,房屋所属的新民居项目因未办理合法用地手续进行房屋建设,违反了相关的法律规定,北京市相关部门分别作出了行Z处罚决d书。
镇ZF因为怕上级单位问责,相关工作人员来家里动员我们夫妻腾退房屋,并告诉我们夫妻先交房,然后再走法律程序。
经过相关F院的一审、二审P决后,结果要求对方给我们夫妻退购房款。但是朱庄村w会不按F院判执行,我们夫妻无奈,开始找镇ZF要钱,开始的时候,相关工作人员承认是ZF责任了,后来再找相关负责人的时候,就不承认责任了,推到朱庄村w会。
朱庄村w又说是镇ZF拆的我们夫妻的房子。
我们夫妻多次找相关部门,但是一直不给解决问题,最后实在没有办法,就去上F,打12345.电话,相关工作人员怕被问责,最终提出和解,签订和解协议书的就退款。结果只有4户人家签字了,工作人员就给了这给了四家45%的购房款。
之后又答应在2013年底签和解协议的,在2014年6月底给所有人解决问题,结果到现在镇ZF都找不到负责人了。事情也一直没有解决。
此事事件涉及的家庭一共有48户,恳请上级相关主管单位解决此事,还48户普通家庭的血汗钱。
最后,我们恳请相关上级主管部门及领导关注此案,按照相关法律赔偿我们的各项损失。对相关人员依法追责。我们承诺,以上所反映的内容真实可靠,并愿意为此承担法律责任,希望社会媒体及社会正义之士伸以援助之手,维护普通百姓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