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六朵鲜花
文/铁裕
前些年,我因单位破产,在一家私人书店打工。一天,遇到了一个偷书的青年。但我没有让他当场出丑,而是善意的放走了他。后来,我们成了好朋友。
那是一个阴雨绵绵的下午,我正在柜台上摆放图书。这时,进来一对男女青年。女的进了书店就随便找了一本书,悠闲的坐了下来阅读,男的却在四处张望。
他可疑的神色引起了我的注意,只见他穿着十分简朴,面色泛黄,明显有些营养不良。
我装作没看见,用余光监视着他。只见他翻开一本书装模作样的看了起来,而眼睛却四处瞟着。忽然,只见他神色慌张的将那本书藏进了内衣,再看看四周,感到无人看见,他又拿起另外一本书胡乱的翻看着。
我真想当场把他抓住,但却又没有这样做。我不禁想起了我读小学时,也曾干过这种傻事。我在书店看到一本喜欢的书,我刚要将书偷走,却被眼尖的营业员看见,他先是凶煞恶神般的举起了巴掌,做出要打的样子。我吓蒙了,竟然“哇”的一声哭了起来。他举起的手慢慢放下,狠狠的训了我一顿,并问清了我在哪个学校读书,说要将我送学校处理。
我一听更慌了,如果让学校知道,我哪还有脸去读书?于是,哭着哀求营业员,请他饶我一次,下次再也不敢了。业营员的心软了,将我放了。
10多年后,我找到那个营业员,亲自登门拜访。此时的他已是两鬓斑白,我感激他当年的善意。虽然孔乙己说:“读书人的事,窃书不是偷书”。他没有将我的“贼”名远扬,因此,我哪有不感激的道理?
眼下这些小青年偷书,是抓他还是放他?我的心里非常矛盾。如果放他走,26元的钱只有我赔,甚至会被老板教训。不放他走,那么他将非常难堪,当着那么多的人出丑,并且女朋友也会和他拜拜。我这不是棒打鸳鸯散吗?我想:他偷的书我赔,我放他走人。
就这样,我主意拿定,那小青年将手中的书放下,携着女朋友就要出门了。我就连忙喊住他:“请等一会儿”。
小青年的脸一下苍白,神情恐慌的看着我,显得十分不安。我抓起笔在一张小纸条上写了几行字,然后递给他,小青年看了,脸色绯红,呼吸急促、不均匀。拉着女朋友逃出门后,狂奔而去。我是这样写的:
小老弟啊,你喜欢看书是好事,但不能采取这种不光彩的事。我有过类似的经历。现在想起来脸还红,希望你做个诚实的人,追求你的理想。你说对吗?欢迎再次光临。
那本书是《道德经》26元。
几年后,他大学毕业,考取了公务员,在某机关单位工作。一天我们在街上偶然相遇,他一把拉住我的手,半晌激动的说不出话来。过了好一会儿,他才说:“感谢你当年善意的放我一马,我能交个朋友吗”?
他还说“:那个姑娘就要做我的新娘了,到时结婚请你参加我们的婚礼”。我高兴的答应了。
从此,我几乎每年都会收到他送来的26朵鲜花,我们成了好朋友。我想:善意有时也会改变一个人的命运,也能使一个人保住自己的名声。
如果人人都能善待他人,以情感人,那是多么的美好啊!二十六元钱,二十六朵鲜花,多么富有诗意啊!我想:
二十六朵鲜花,代表着一种为人;
它代表着诚意,那就是做人一定要真诚;
它代表着坦率,那就是人生在世要活出自己的尊严;
它代表着忏悔,一个人如果犯了错只要改正依然会有光明的前程。
2024年9月19日。
作者简介: 铁裕,云南人,笔名:一荒玄。系《散文悦读》专栏作家,《作家前线》《世界作家》《霖阅诗刊》《仙泉文艺》《当代美文》等十余家平台特邀作家。96年开始散文、诗歌创作,先后在《柳江文学》《华商时报》《合肥日报》《中央文献出版社》《清远日报》《工人日报》《诗歌报》《诗选刊》《边疆文学》《昭通日报》《中国青年报》《昭通文学》《昭通创作》《乌蒙山》《作家驿站》《湖南写作》《昭通作家》《世界作家园林》《网易》《名家访谈》《一点资讯》《凤凰新闻》《中国人民诗刊》《作家》《江西作家文坛》《滇云文苑》等报刊、杂志、平台发表诗、文六千多首、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