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谈石门村
上个世纪五十年代,老人们谈起石门村时,称之为石门坊。确实以前的石门村,名字就叫石门坊。光绪《蓝田县志》就是这样称呼的。
不过石门坊这个名称,己经有上千年历史了,可以上溯到唐代。
坊者,方正之域也。古代把城邑划分为一个个四方小区,供民居住,即坊。《唐元典》有言:两京及州县之郭内为坊,郊外为村。按此解释,唐高祖武德三年(620年),改白鹿县为宁民县,县治为今石门村。那时这里应该有成规模的村庄。县城既然在此,那么城内自然为坊。石门坊,最早即由来于此,也就是说,从那时起,这里的居民不是村民,是城里人。
我在《汤峪川史话:石门村一一汤峪川开发最早的地方》一文中,说石门村古时是终南山北古代大道的枢纽之一,但这还不够。
石门村位于汤峪川之西的二阶台地上,这里从海拔590米起,到海拔570米之间的区域,是八里原下中面积最大,最为周整的二阶台地。和交通方便合在一起,才是汉唐之间,这里形成大村落的地理条件。
贞观年间,宁民县取消,但石门坊的地位并没有下降。因为唐贞观三年(629年)置石门镇(《西安通览》)。这是军镇,属于军管,而县城属于民治而已。
《册府元龟》和《旧唐书·昭宗纪》都记载:乾宁二年,昭宗因避彬州节度使王行瑜、凤翔节度使李茂贞、华州节度使韩健之乱,先赴城南莎城镇(今引镇一带),后又驾临石门。这说明石门坊的条件优于莎城,人口多,经济发达,便于皇室供养。
唐制,城中的坊市分设,因此石门坊的主要功能是居住,市场交易的功能还不显著。但宋时,这里就应该出现市场了,周围的农民在这里出售剩余的农副产品。这叫"坊市合一"。当然它的规模不如"焦戴镇"(今焦岱镇),后者可以同时吸纳辋川、皇甫三川和白鹿原的民众赶集,所以石门镇没上《宝丰九域志》。
估计在宋代,石门镇的军镇地位就去消了,莎城的军镇地位就是宋时废除的(宋敏求《长安志》有载)。
鉴于石门坊发展的连续性,我估计明代翟马里的翟姓出自石门,只是现在没有证据。
在明清两代,石门坊的市镇出现了新特奌,再也不是单纯的交易市场,而是货物集散地。当地人用骡队驭运山外产品,远赴榨水甚至湖北一带,又将山货运回,因此这里货栈、旅店才能兴起,也才会有各种传统作坊。这才是李闯王在这里设奌置办军服、兵器的原因。
古代的镇不像现在是一级政府。古代的地方政府最低为县。市镇设置税官和治安官员。如果交易量特大,甚至州上会派镇监统领。一般地会由县尹兼管。所以不像杨少敏老师说的那样,石门镇会管理整个整个川道。
清代同治元年(公元1862年),陕甘两省回乱,石门镇的手工作坊、商业街房和货栈被烧,集市功能消失了,不再称石门镇,又回到了石门坊的名称了。
但直到解放前的石门坊,还是馱骡商道的物流中心。这仍旧是由它的交通位置决定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