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自身素质、特长,以个体的成长需求为目的自我进行的教育姑且称自为因材自育。自育中的“自”可以看成校长、教师、学生、家长,也可以看成个体、群体,即有我、我们的双重含义。
因材自育是什么?
1、 自育是顺其自然而不是外界强迫即自我选择教育。
2、自育不是别人所授而是自我进行实践、体验、感悟即亲历亲为、自我实施的教育。
3、自育是与大众化整齐划一标准件生产的统一化相对的个性化教育即与“公”相对的教育。
可见自育是与强迫教育、他教育、公教育、统一教育相对的自愿主动的、个体、自我、选择的教育。
自育还有衍生意义:
1、自育是借助知识、方法这个载体,提升人适应适应终身发展和社会发展需要的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的核心素养的教育。
2、自育是关注从改变内心,即改变情感、态度、价值观,再进行知识、方法的教育,是由内向外的教育,是心的教育、“根”的教育。
3、自育是首肯“只要是自己有收获、能体验到真善美的任何场景”都是教育的大教育,是打破,学校、家庭、社区教育及线上、线下教育融合的跨界、甚至无边界的教育。
因材自育的教学价值意义:
自育充分关注自“习”、自思、自悟的自主决策的学习。学习目标、时间、内容、方法、路径、顺序、方式、方法、工具、结果呈现、考评方式皆有学生自主决定,让学生借助思维导图、高效阅读、写作、表达等工具自学;让学生借助学科学习方法,学科思维的方法等高效课堂学习学来自学,让学生将知识在运用实践中自学,让学生借助信息工具如“慕课”来自学。 “建立在自我意识发展基础上的‘能学’;建立在学生具有内在动机基础上的‘想学’;建立在学生掌握了一定的学习策略、学习评价基础上的‘会学’;建立在学生意志努力基础上的‘坚持学。”
因材自育不是什么?
自育不能望文生义,更不能因与下面概念有渊源、交集,而与下列概念混淆、等同。
1、自育不能等同于自我教育;
2、自育不能等同于自我反思的自省教育;
3、自育不能等同于自主教育;
4、自育不能等同于自然生长、成长的教育。
可见“因材自育”是一个充满诱人的全新的领域,是一个有待开发的充满无数秘密的处女地,是教育研究的富矿!

作者简介
王红顺,中学高级教师,河南省首届十大教育新闻人物,中国教师报特聘课改专家,出任多个区域、民办学校发展顾问,现任河南省民办教育研究院副院长,郑州晨钟教育科学研究所所长。学术研究领域:学校管理、课堂改革、学校文化。著有《学校管理的N个创意》、《学校管理创意策划60例》、合著有《给民办学校的N个建议》,先后受邀在北京、广东、江苏、海南等十八个省市讲学上百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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