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4年季亚春出生于双辽县郑家屯。1972年高中毕业以后,于同年12月参军入伍,服役于辽宁省锦州市81753部队,在部队入党。1976年复原回到双辽县。被分配到双辽灯泡厂工作。1979年7月,被安排到双辽县人民法院工作,在民事审判庭做书记员。
1984年2月,季亚春被提升为助理审判员,1988年,被人大任命为副局级审判员。在此期间,他曾在法院法警队任队长兼任执行庭副庭长。后来由于工作变动,法院安排他到经济审判二庭任副庭长。2003年8月,双辽市政法委任命他为法院司法警察大队政委。
2008年度被双辽市人民法院评为优秀法律工作者。2013年9月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晋升为一级警督。2014年12月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荣誉天平奖章”和一级法官职称。
2014年季亚春退休以后,被双辽市法学会聘为郑家屯街东华社区法律咨询服务站站长。2016年5月在长春参加全国法学会干部培训班。2016年11月被吉林省法学会授予“全省先进法律服务站”。
季亚春担任东华社区法律服务站长以后,不忘初心使命,秉持义务法律服务进社区,以社区为依托,向广大人民群众宣传“法治”理念,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思想观念和行为习惯,推进民主法制进程的创新举措。
凡是群众面临需要处理的各种关系和与之产生的各种矛盾和涉法问题,只要找到季亚春,他都能满足广大群众诉求,即便是老伴儿患病期间,有人咨询有关法律,他也要尽量满足咨询者要求。先后解决各种纠纷矛盾四十多次,没收过当事人任何礼物和钱财,没吃过当事人一顿饭,有时候他还自己掏腰包请年老路远的当事人吃饭,为社区文明发展、和谐建设,发挥了作用,做出了贡献。
季亚春把自己的存在视为维护稳定和社会和谐的重要力量。为了更好地发挥作用,首先完善了机制。一是建立了各项规章制度,确保社区法律服务持续开展、有效落实。二是完善了培育机制,在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定向定期参与社区法律服务的基础上,适时内请外聘法律专家、学者对社区法律志愿者、社区法律爱好者进行法律服务工作知识、专业培训,每年举办一次。三是组织大中专法律学生利用休息日、节假日、寒暑假、实习期到社区见习法律服务工作,不断为社区输送法律服务人才。激励社区和法律服务工作者尽心尽责,全力推进法律服务进社区工作。四是建强队伍。通过多渠道、多层面吸收法制宣传员、法制文艺员、法治案例讲解员、法律咨询辅导员等,壮大社区普法教育力量。五是充分利用司法执业人员的专业优势、社区老前辈的威信优势、邻居智者的亲情优势,发挥专兼职人民调解员的作用,构筑社区调解力量,做好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建强法律服务队伍,采取上级编组和本级自组“两条腿”走路,引导律师、公证、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等法律执业人员,着力构建集法律执业、司法协调、社会沟通、权益维护于一体的社区法律服务体系,及时有效处理居民涉法问题,促进社区和谐稳定。六是不断拓展阵地,推行一站式法律服务;夯实法制宣传阵地,利用传统的宣传方式加“4栏”(法制宣传栏、健康教育宣传栏、党建宣传栏、社区公开栏)、“3动”(广场活动、文艺汇演活动、特定法制宣传时期活动)、“2版”(巡回展板、黑板报)、“1横幅”和高科技智能化(微信、电子显示器)等载体相结合,把法制宣传工作做到位,创造社区浓厚的法治氛围。七是做实法律教学阵地。以法制学校、法律图书室、法律网络学校等教学阵地为依托,充分发挥居住在社区的在职或者离退休警察、法官、教师、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工作者等法律服务资源,采取现场法律咨询、法制文艺汇演、法律知识竞赛、夜校讲座、身边人举案说法等活动形式,做实社区法律教学工作。达到实现公、检、法、司、行政执法部门、高校等法律资源的有效整合,形成合力。对司法行政系统内部,对司法行政干警、律师、公证员等进行整合,定期定点轮班到社区开展法律服务活动。八是完善“三调对接”联动格局,把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衔接,实现调解法律资源联动共享的新格局。同时强化内外互动,建立政法系统资源与社团法律资源互动机制,开放社区法律服务,让社区居民有更多的法律服务选择,促进政府公益性法律资源与社会市场性法律资源的良性互动,努力让广大群众在家门口就能获取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自2015年以来,连续被东华社区党组织评为优秀共产党员和“社区好人”。2024年3月被评为“双辽好人”。
去年末,季亚春肩头负新职:担任双辽市政法委关工委副主任。已经年近古稀之年的季亚春,正满怀豪情奋进在新使命、新担当之中,为关心下一代做出自己的新贡献。
2024年9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