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敦煌赤子》第二卷
431(二)
离家出走的第十个年头,第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和故乡亲人通电话……。
02
电话打给了小姑(那时还未普及手机,用的是座机)。
茂枝离家十年不和家中联糸,就怕前夫找麻烦,惹祸上身……她向小姑了解这一详情……。
小姑在电话中转告茂枝,不是风平浪静,而是父母为儿女负重前行……。
03
那年,茂枝“携款潜逃”,第一个找上门来的就是韩旭……道理很简单——他要上告人民法院,追究茂枝“携款潜逃”的罪责,翁婿之间进行了一次别开生面的对话:
“你们是同居关係,不受法律保护,上告没有依据……法庭是讲证据的,你的证据何在?”
“……你们就是合伙过日子,过好过差,双方都有责任,你说茂枝携款潜逃,她的收入和你的收入,都是夫妻的共同财产,她拿走属于她的财产,有何不对……如果她多拿了属于你的那部分,我们家庭一定加倍补偿……。”
“……这样吧,从今年开始,我家耕种的十四亩四分地的棉花,由你出售,连售三年,毛收入少说也在六万上下,对你来说,就是纯收入……你觉得这样行不……?”
04
这场民间闹剧就以这种形式草草结束了……。
05
压在心头的荫影以这种结果结束了,茂枝从此可以光明正大的亮像了。
作者简历:
刘志军,甘肃《敦煌赤子》撰稿人/生于1952年5月9曰/高中学历/
原服役于陆军第四十七军/步兵第一四零师/四一九团战士/曾以小说/散文等作品/发表于《人民日报》《解放军报》《陕西日报》《甘肃农民报》《农家女》上海《故事会》等报刊和杂志/以长篇小说《敦煌赤子》/刊登在都市头条,颇受热心读者的喜爱和好评/
作者联系电话:13309374620
注
凡是愿全文阅读《敦煌赤子》一书的热心读者,按装“都市头条”,点刘志军作品《敦煌赤子》,即可阅读01至430节书稿全文——作者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