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场围绕网购退款未退货的纠纷,在洛宁县人民法院长水人民法庭得到了“法律护航下的和谐化解”。在这个数字时代,网购已成为我们生活的一部分,但偶尔,交易的顺畅也会遭遇波折。最终,通过细致入微的调解,双方不仅解决了争议,还增进了理解与信任。

01案件详情
本案中,消费者因对购买的商品不满意而申请了退款,但退款后却未将商品退回给商家,导致双方矛盾升级。商家在多次尝试私下解决未果后,决定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身权益。
考虑到双方当事人的实际情况,法庭决定采用网上开庭的方式,既方便了远在他乡的原告,也提高了审判效率。在互联网法庭上,郭法官耐心听取了双方的陈述和诉求,深入了解了案件的来龙去脉。

02调解过程
郭法官首先向双方阐述了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了各自的权利和义务。随后,郭法官运用专业的调解技巧,引导双方换位思考,理解对方的立场和难处。通过耐心细致的沟通,郭法官逐渐找到了双方利益的平衡点,并提出了一个既合理又可行的解决方案。
最终,在郭法官的不懈努力下,双方达成了和解协议:双方当庭达成协议:消费者当庭添加商家好友进行退还货款。这一结果不仅让商家感到满意,也体现了对消费者权益的充分尊重。同时,双方还承诺将以此次事件为鉴,今后在网购过程中更加遵守市场规则,诚信经营,共同维护良好的网购环境。
03法官提醒
“作为消费者,在享受网购的便捷与实惠的同时,更要遵守市场规则,诚实守信;而作为商家,也应依法经营,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共同推动网购市场的健康发展,创造一个更加和谐、稳定的消费环境。
来源:洛宁法院长水人民法庭 贺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