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运才讨薪杀人案的启示
′特约作者:饶晓辉(江西)
王运才,一个普通得不能再普通的湖南“搬砖工”,因为讨薪未果将老板(工头)一家三口杀害而“出名”了。这个“名”出得让人辛酸;“名”出得让人无奈;这个“名”出得有点离奇,离奇得让人瞠目结舌,起因仅仅是因为1560块钱,而断送了两个家庭四条人命。
王运才是湖南的一位农民工,曾因有过“前科”而多次找工碰壁。后来在当地一资姓老板开的防水材料店打工,当时讲好每天200块钱的工资。入职后,王发现店里很多工作与应职前相差很大,在工作13天后,向老板提出辞工。老板也很爽快答应他的辞工请求,但说你没干多久,我每天只能给你120块钱工资,13天下来共计1560块钱。王运才对此也没有什么异议,答应老板的减薪后,便要他结算工资。然而,资老板却说过几天再把钱给他。后来,因为老婆的数落,王运才连续追问了好几次,仍未能拿到钱。1560元的血汗钱前前后后,王运才总共向资老板讨要了20多次,却都没有结果。在这样的情况下,导致他走上了极端之路,残忍的将老板一家全部杀害,甚至连他4岁的女儿也都没有放过。对此这位农民工在被捕之后也并没有感到害怕,并且还表示不后悔,称自己的举动是为了正义,是替天行道。这起惨绝人寰的案件在令人感到震惊的同时,也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笔者在某网站平台评论区看到,成千上万的跟帖者,几乎全是为王运才的行为叫好,有称之为民除害的,也有称他为“英雄”的,更有人为他鸣屈,请求政府对其宽大处理。
当然,任何碰及法律红线的行为,都是犯罪。法律是公平公正的,也决不会怜悯同情任何一个人。从王运才讨薪未果杀人案中可以看出,即使有错也是这位姓资的老板有错,但与他的妻子、女儿有什么关系呢?再者而言,1560块钱,也许对生活贫困的家庭来说,显得尤为重要,但受害人也错不致死吧!所以说,王运才怎么也是不可原谅的。我们总不能因为一个人在经济关系中处于弱势的一方,就站哪一方,更不能对他进行美化。
一个恶魔,成了为天下穷苦老百姓发声讨公道的正义化身,而资姓老板一家冤死反而成了死有余辜。这不仅是社会的悲哀,更是对法律的一种藐视。当然,做为租工用人的单位或个人,也确实要诚信经营,诚恳善待每一位员工,因为现在钱不好挣,他们为一日三餐而奋力挣扎的普通老百姓,是最痛恨恶意欠薪的老板的,因为那真的是他们用血汗换来的钱,是养家糊口的基本保障,更是生存的希望所在。
一人做事一人担,都说“祸不及妻儿”,父母要是欠薪,那固然不对,但与一个4岁的儿童有什么关系?把一个人性都泯灭的人奉为英雄,这到底是在打谁的脸?换位思考一下,如果你是欠薪者,你的妻儿无辜牵连,你会作感想?
希望这个社会多一些理解,少一些少一些戾气,农民工兄弟们,若真的碰到这样昧心的欠薪老板,也要通过正常合法的手段去索回,不要为了一点钱去非法讨薪,这样的话,等待的将会受到法律制裁。
作者简介:饶晓辉,笔名:筱野,网名:竹林听雨,江西抚州东乡区人。1981年10月至1985年10月在福建厦门某部服役。1982年开始文学写作,先后在《解放军报》、福州军区《前线报》以及厦门、泉州等新闻媒介发表稿件。1992年南下广东汕头,就职于一家工艺进出口公司,任公司中层管理。期间,在《羊城晚报》、《汕头日报》、《特区晚报》等发表各类稿件千余篇,并被南方报业集团《汕头特区晚报》聘为特约记者。都市头条采菊东篱文学社执行副社长、特约作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