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9日,洛宁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根苗主持召开县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田卫杰、买新涛、余三才、黄中超出席会议。
会议进行了人事任免。
免去:
宋晓兵洛宁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职务;
谭继东洛宁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庭长职务。
任命:
宋晓兵同志任洛宁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庭长;
谭继东同志任洛宁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局长;
陈瑾同志任洛宁县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综合审判庭)庭长。
决定免去:
刘海波同志洛宁县公安局局长职务。
决定任命:
盛建立同志任洛宁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
来源:最爱洛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