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宁县法院城关人民法庭在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中,通过“调解+普法”的方式,既减轻了当事人诉累,又节省了司法资源,同时通过倡导新时代文明风尚,帮助年轻人树立了正确的婚恋观。
今年8月份,在城关法庭,两起婚约财产案件的调解现场撞到了一起。
一起纠纷处于诉前调解阶段,另一起处于庭后调解阶段,承办法官为了调解、普法一并进行,就让两起案件当事人坐到一起,让他们在一边旁听调解,一边“观摩”别人案件。

对原告王某诉被告蒋某的婚约纠纷,先经过村级矛调员了解纠纷起因、症结所在,借助村规民约进行规劝;无效后转入乡镇矛调中心,由妇联干部对接,通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等内容谈心、交流;因双方分歧大,由司法局派驻调解员再次调解,结合当地风俗习惯等,对当事人进行沟通交流,引导双方换位思考;最后由法官对双方当事人通过庭审调解,借助典型案例,予以释法明理,争取双方互相体谅,消除对立情绪,该案双方在法庭审理现场最终达成调解,被告蒋某愿意返还彩礼首饰及现金5万元,原告之后向法庭送来锦旗,表示感谢。

对于原告程某诉被告吴某的婚约财产纠纷,在认真“观摩”身边的调解案件后,双方都深有感触,表示愿意协商解决,在法官的主持下,双方都很快达成调解,三天后,被告将五万元彩礼以现金方式送到了法庭,原告程某随即也提出撤诉申请。

将婚约彩礼这种类型化纠纷进行集中调解,利用 “一案调解,别案旁听”的方式,把调解现场变成法治课堂,通过以案促调、以案普法,让当事人观摩别人,反观自身,能有效促成调解,切实减轻当事人诉累,提升群众满意度。
调解工作贴近群众、贴近一线,一次调解也是一堂普法公开课。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鲜红锦旗背后是群众对法官践行为民宗旨、守护公平正义的充分肯定。近年来,城关法庭以努力满足人民群众司法需求为导向,立足家事审判职能,汇聚社会各方力量,着力提升司法公信力,持续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
来源:洛宁县人民法院城关法庭 王萌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