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择城市
《洛宁县东关社区志》凡例
精华热点

凡例
一、《洛宁县东关社区志》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观点,记述本社区各个历史时期的发展情况,力求做到系统,全面,真实、准确。二、编修本志的目的是为了“存史、资治、育人”。存留社区详实的史料,供以后治理、建设社区作借鉴;同时。让后人“以史为鉴”,为杜区发展做贡献。三、本志依内容分类,按章节编排。内容繁杂的章节,辅以表格、图片加以说明。志书中的地图和图片,不作其他用途的依据。四、本志对事件的记述,按照详近略远的原则,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发生的事件为主,下限截止到2021年底。民国以前的大事,依据有关文献记载尽可能上溯。五、入志人员无论工作、户口在何地,原籍都在本社区。有突出成就、贡献或有专长技艺的人士、副处级以上行政干部、副高以上技术职称人员入“简介”,乡科级干部入“表”,一般干部、任职25年以上的村干部入“名录”。具备上述两种以上身份的人物,不重复记载。除引用的文字外,入志人物直书其名,不加职务。未注明民族的,均为汉族。六、本志采用现代语言文体,使用国家规定的简化字。标点符号、计量单位的使用,遵照国家有关部门规定执行。为了阅读方便,一般情况下仍使用“亩”“斤”等。七、本志涉及的地名、道路名称,均以县地名办公室公布的名称用字为准。地名办未公布名称的,按传统称谓记述。八、本志中未冠名的“市”“县”“镇”,均指洛阳市、洛宁县、城关镇。所有机关、单位、组织的称谓,均按记事时的名称记述。九、本志采用的数字由有关人员查阅档案或通过其他渠道收集,由编辑部统一核对。
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