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我喜欢读王华的诗
于献龙
每天打开微信,律诗丶现代自由体诗丶词曲便铺天盖地而来,让我无法读完,我只好挑着我喜欢的去读,去品。
一些装腔作势,显得自己有学问的诗,一些王毌娘娘裹脚布又臭又长的诗,从来进不了我的阅读范围。一年前,长春新诗学会群的王华先生的珍品进入了我的阅读圈。
我感到他的诗,一是标新立异。一首好诗,她的立意让人感到新丶奇丶特。王华先生追求新鲜,去发现别人没发现的东西,像婴儿第一声啼哭,象幼芽第一次拱出黑土。他写的《虫子》就是最好的例证。他到菜市场上挑菜,专找虫子吃过的青菜,“虫子吃过的一定是农药残留最少的菜“,“在菜山菜海里挑出放心菜”,
专挑有虫眼的菜,这诗奇不奇
全诗揭露了蔬菜农药残留过多的社会大问题,
吃虫子吃剩下的菜
这诗特别不特别。他标新他立异
他的诗才爱到广大读诗人的喜爱;
我喜欢读他的诗二是烟火气浓。他的诗是黑土地里长出来的,是老屋飘出的枭枭炊烟。他的诗,沒有闭门造车,像生活的溪水淙淙作响。他写《钱》丶写《种子》丶写《桥》丶写《稻》丶写《老屋》丶写……等等,全是身边人和事。他写《钱》,抒发了人们的爱钱又恨钱的情感。“骂一万遍你也离不开它”,“爱它百万次你也得勤动大脑和双手”。骂它是它害了许多人,许多人成了罪犯,成了贪官。爱它是生活离不开它,正道是劳动。让人思索,必须树立正确的价值观。
他写《老屋》,回故乡,没看到老屋,看到的是“一座城市的高楼大厦”。我做为读者,一是感到他对农村天翻地复的巨变的讴歌。如像对华西村丶南街村丶我们农安的陈家店村,老屋变成大厦。二是感到他在揭露,一些村庄被房地产开发商开发成别墅的悲剧。你看这个《老屋》诗的生活气息多么浓烈。
我喜欢的第三个理由
是王华的诗激情洋溢。在他的诗山里我没看到只有景没有情的照片诗,也没看到外表华丽内里空空的花瓶诗。诗人的每首诗里都有人,都有人的感情,人的思想。他写巴黎奥运会一对中国情侣分别夺得羽毛球冠军,写道:“刘雨辰和黄雅琼在巴黎奥运会上灵魂组合,一拍一拍把羽毛球打亮全球,打亮地球的眼睛,让奥运又增添两朵亮丽的花,结出最甜的果”。
诗人这么爱他们,还让全世界八十亿人为他们证婚。这激情写满了诗篇。诗人也恨,在《绝技》里写自高自大的人,让他们走在大街上,被高空落物砸中,被冲过来的汽车撞飞,被……可见诗人恨到什么程度。
现代大诗人叶嘉莹先生说:“要有一种生发感动的生命才是好诗”。叶先生把生发感动看做是好诗的生命。王华的诗已经达到了这个标准。他生发感动才感动了读者。
王华的诗让我爱读的第四点是语平意深。王诗的语言大众化,不跩不装不朦,谁读谁都能读懂。但它又不是自然的口语,是经过艺术加工的口语。写水稻爱太阳:“水稻从春天开始就一天一个高度,向天空进发,是太阳的梦中情人”,读者一看就明白了诗人在讲水稻的故事。语言平实,意境深远。古人说:“浓者必枯,淡者履深”,词澡过于浓烈,文思定出枯涩。王华是口语作诗的俊才,值得大力宣扬。
作者:于献龙(笔名大孤山翁)
写于2024年8月12日清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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